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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代表大会正式确立了协商民主的概念并提出要健全和完善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继十八大以后,在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成立65周年大会中,习近平总书记进一步强调了加强协商民主的重要性,并大力倡导加强基层协商民主制度化建设。中国农村是基层协商民主建设的主要阵地和舞台。在充分认识和了解中国村民自治的基础上进行协商民主研究是中国基层民主建设的必由之路,既有利于完善现有的村民自治制度,又有利于中国基层协商民主的实施,对于完善中国基层民主制度、促进中国农村社会的和谐发展与稳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具有重要的历史意义和时代价值。本文在概述中国村民自治和协商民主的前提下,客观分析了中国村民自治与协商民主的契合,厘清了中国协商民主与选举民主的关系,认真梳理了中国农村实施协商民主面临的挑战,有针对性地探讨了中国农村实施协商民主的策略。本文主要包括绪论、基本问题概况、研究的必要性与可行性、两种民主的关系、存在的问题、实施的对策、结论七个部分。具体来讲:第一章绪论部分概括了论文研究的背景、研究意义、文献综述、研究方法以及创新与不足之处。论文的研究背景包括时代、政治与现实背景三个方面;研究意义主要从理论和实践两方面进行论述;研究综述主要总结了当前学术界针对本选题的主要观点;本文的研究方法主要包括辩证、历史、比较、系统的分析方法以及多学科交叉的方法;本文的创新之处是指文章围绕哪些内容进行了创新,同时指出了本文研究的不足之处。第二章阐述了中国村民自治和协商民主的概况。本章首先对中国村民自治进行了概述。在此基础上对协商民主进行了论述,分别阐释了西方协商民主和中国协商民主的涵义、中国协商民主发展的历史与实践价值、中国协商民主的文化底蕴和理论基础、中西协商民主的异同,为中国村民自治视阈下的协商民主研究这一主题的引入做了一个前提交代,起到抛砖引玉的作用。第三章论述了中国村民自治和协商民主的契合。本章从中国村民自治与协商民主契合的必要性与可行性的角度建构起中国村民自治与协商民主的内在联系,并在此基础上进一步论述了中国协商民主在推进村民自治中的作用。通过本章的论述,意在建立起中国村民自治与协商民主二者的关系。为下一步深入阐述中国村民自治视阈下如何实施协商民主做了前提铺垫。第四章阐述了中国村民自治视阈下协商民主与选举民主的协同发展。为了理清协商民主与选举民主的关系,更好地推进协商民主建设,本章首先开门见山地阐述了选举民主的地位和意义。在此基础上提出协商民主与选举民主具有协同发展的关系,具体从二者之间相互弥补、相互包含、互为前提和相互促进四个方面进行阐释。为了更好地实施协商民主,文章进一步指出协商民主与选举民主协同发展的价值,为发展协商民主、在实践中处理好协商民主与选举民主的关系指明了方向。通过这一章的论述,进一步明确协商民主与选举民主在民主实践中要协同发展,澄清了人们对协商民主与选举民主关系的模糊认识。第五章论述了中国村民自治视阈下协商民主面临的困境。在经过认真分析与思考的基础上,本章认为在中国村民自治视阈下实施协商民主主要面临着四个方面的困难和挑战,即基层政府问题,农村协商主体问题,协商实践问题,协商路径与方法问题。本章所谈及的四个问题,每个问题中都包含了若干具体的小问题。为下一章解决问题对策的提出做了充分的准备。第六章阐述了中国村民自治视阈下协商民主实施的策略。本章是论文的核心部分,在对第五章进行充分思考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地提出了在村民自治视阈下实施协商民主的策略。分别从政府、主体、制度、路径与方法的角度阐述了五个方面内容:加大基层政府的帮扶与支持;提升农村协商主体素质;建构农村协商民主制度;探寻农村协商民主路径;创新农村协商民主方法。本章所论述的内容,包括制度、路径和方法都具有一定的创新性。结论部分主要是在对本文的论述进行系统回顾的基础上提出一些补充性和建设性意见和建议,以期为在中国农村切实实施协商民主、完善村民自治扬鞭策马、加油鼓劲,使中国农村协商民主不会成为空中楼阁,而是真正落地有声地踏实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