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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浙江省城镇化水平的进一步提高、城镇建成区的进一步扩大,大量的非城镇建设用地将被转化为城镇建设用地,在耕地资源紧缺、并被严格保护的背景下,利用山地丘陵已成为土地资源限制下城镇建设的重要选择。然而山地丘陵资源的生态敏感程度高等特质决定了利用山地丘陵是一种有限的选择,必须引入土地适建性评价机制,确定利用山地丘陵资源的限制性因素。现有的土地适建性评价基本上是“案例式”的,尚不具备法定效应,而且存在“重应用、轻研究”的不足。基于以上背景,本文提出构建一个“通则式”与“案例式”相结合的土地适建性评价体系,并研究了其应用层面,为浙江省山地丘陵城镇建设适宜度分区的划定、分区管治导则的编写提供技术依据和必要基础。论文首先对国内外土地评价领域相关研究进行了归纳整理,并重点分析和研究了浙江省当前的土地适建性评价实例,对各实例的评价因子和评价方法进行了汇总分析,总结了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之处。针对研究和应用现状,从影响土地适建性的政策性、经济性、社会性和生态性四个角度出发,选取影响因素和建构评价指标,共计14个分项因素和19个评价指标建构起一个土地适建性评价体系,19个评价指标在具体的实例应用中分为必选因子和备选因子,并编写相应的应用说明和政策性建议,增强评价体系的可操作性、保障评价体系的法定效应。为了进一步从实践上验证该评价体系的合理性和科学性,以及校验其存在的不足之处,本文以杭州市西北山地丘陵城镇为实例,选择评价指标,进行权重分配和指标赋值,构建评价体系;进行土地适建性评价;界定杭州市西北部山地丘陵城镇的建设适宜度分区——禁建区、限建区、适建区和已建区。通过评价结果与实际情况的比对,发现各分区的空间分布以及区域特点基本符合城镇建设的政策性、生态性、经济性和社会性的要求,反过来论证了该评价体系具备一定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最后,论文总结了研究的不足之处和后续研究的方向,为该土地适建性评价体系的进一步充实和完善点明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