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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流企业生产标准,二流企业生产品牌,三流企业生产产品”。在知识经济时代,技术标准已经成为利用知识产权尤其是专利权来控制整个行业和获得超额利润的工具,是国际竞争的重要手段。我国对知识产权与技术标准的紧密关系缺乏足够认识,对制定和控制技术标准尤其是国际标准的重要性缺乏足够理解,对发达国家和跨国公司滥用技术标准的行为缺乏研究,导致出现问题时缺乏对策。发达国家大力推行技术标准政策滥用知识产权的行为已经对我国造成巨大的危害,并且这种危害还在继续延续。本文主要研究技术标准领域的知识产权滥用,并从反垄断的角度研究其规制问题。本文首先分析技术标准与知识产权之间的结合与冲突,并详细论述了技术标准领域知识产权滥用的具体表现。然后以思科诉华为案为例,具体分析了目前技术标准领域最突出的知识产权滥用的情况——私有协议的滥用。最后,本文通过研究各国和国际条约规制技术标准领域知识产权滥用的实践,提出我国应当借鉴各国和国际经验。从立法上,尽快出台反垄断法并根据反垄断法的基本原则和制度制定规制技术标准领域知识产权滥用的条例。从实践上,尽快改革我国目前的标准化体制,在标准制定过程中引入合理原则,并对私有协议的标准化竞争进行政策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