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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中国经济的迅速发展,环境问题如毁林、水缺乏等都在成为制约国家可持续性发展的瓶颈。森林的环境价值正在逐渐被大家认识和接受,并且理论界也在尝试对其进行评价。在此基础上,“环境服务市场化”作为能够实现环境服务外部经济性内部化,促进地区间平衡发展的以市场为基础的新方法,在世界各国被提出并实行。目前国际社会对森林环境服务主要界定为森林的水文服务、生物多样性保护、固碳和森林景观4个方面。针对森林的水流域服务功能,通过创建市场机制,实现其经济价值,在中国的理论与实践界已成为解决目前林业保护与当地社区生计维持的新思路。本研究界定了森林环境服务市场化的概念范畴、澄清若干容易混淆的概念。其次,分析了国外经典案例,为中国建立水流域服务市场化提供启示。在此基础上,结合中国实践,总结出中国特色的市场化可选择的主要模式。此外,探讨了在中国目前建立森林水流域服务市场化的要素可行性,并提出改善各种市场化模式的建议。本研究的结论包括:中国可以从国际案例中采纳部分经验,如完善公共支付体系下的流域支付项目,增强公众的参与度等;同时应当吸取其教训,加深对森林-水文科学关系的理解,在考虑市场化效率的同时不可忽略公平,完善资金管理体系等。中国现行的和潜在的森林水流域服务市场化模式包括三类:一是在完善国家公共补偿基础上,建立以政府补偿基金为平台、市场运作的自上而下的市场模式;二是以流域为单位的,区域间自主协商的市场模式;三是私人部门参与的市场模式。其中,区域间协商模式是现阶段流域服务市场化的主要形式,包括水权交易、异地开发、定向收费、专项支付等类型。在实践中,一种或多种类型相互结合。这些模式具有积极意义,同时也存在不足。针对中国的市场化模式,普遍需要加强并完善的要素有:法规制度、参与者界定与参与者环境意识、资金管理体系、市场化导则、市场信息流、和监督机制。本研究涉及环境经济学、制度经济学、林学、水文学等多学科的原理和知识。本研究的直接目的在于利用国际经验、结合中国实践,摸索出适用于中国国情的市场化道路,为今后的中国森林水流域服务市场化提供借鉴;间接目的在于通过整合社会资源,实现资源保护和经济发展相互协调的目标,以促进地区间的和谐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