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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的彩票发行已经有20多年的历史,在筹集资金促进社会各项事业发展方面做出了巨大贡献。彩民队伍日益庞大,彩票市场仍然有巨大的发展空间。可以不夸张地说,彩票已经渗透社会民生的各个方面,买彩票不仅是娱乐行为更是投资行为。与彩票业飞速发展伴随的是彩票纠纷的大量发生,去年的汪亮解一案正是一个缩影,它们不禁引起我们思考:为什么彩票纠纷层出不穷?为什么彩民合法权益频频受侵害?笔者以为在这些案例背后必定有其深刻的社会、经济、法律原因。本文拟通过对2008年发生的具有重大社会影响汪亮解500万元超期兑奖案及其它个别案例进行深入分析,揭示彩票纠纷特别是彩民权益受侵害的原因,最后明确提出如何保护彩民合法权益的对策和意见。文章的主体分为三部分:第一,问题的提出—500万元大奖引发的官司。通过对彩民汪亮解500万元超期兑奖案案情的基本介绍,总结出其背后隐藏的基本法律关系即彩票合同关系,并且对案中各种角色的法律地位进行界定,为下文的分析做好理论铺垫。第二,问题的分析—500万元超期兑奖案的法学分析。本部分以民法学(合同法学)和经济法学为理论视角,对本案的争议焦点问题予以详细的法学分析,并且得出结论:国家体彩管理中心规定的兑奖期限条款不合法也不合理,汪亮解的合法权益受到了侵害。第三,问题的解决—彩民权益保护对策分析。本部分在总结前文的基础上,结合我国彩票业立法现状,以此案为典型代表,提出了彩民权益保护的基本对策,具有较强的可行性。本文的意义和目的在于通过具有极大社会影响力的500万元超期兑奖案这扇“窗口”,透视我国彩票业兴盛的背后所隐藏的一些重大问题,如立法不健全、彩民权益保护机制缺失等。本文并没有从学理上过多的研究彩票的性质和特征,而是力求从实践层面对目前尚无定论的汪亮解案提出解决方案,从而达到研究如何保护好彩民的合法权益的目的,具有一定的务实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