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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迅猛发展以及依法治国理念的提出,如何维护纳税人权利的问题越来越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成为大家讨论的热点话题。在我国税收法律理论中,“权力关系说”一直占主导地位,导致过分强调纳税人的义务而忽略纳税人的权利,造成了征纳双方的权利义务的不平衡,纳税人的合法权利一直得不到有效的保护。当前,在我国税收法律体系中纳税人所享有的权利与应承担的义务存在严重的不对等性,国家的根本大法宪法仅规定了纳税人的义务却未提及纳税人的权利,税收征管法虽然规定了纳税人的权利但在实际税收活动中却存在操作上的难点,相较于国外对纳税人权利维护的高度重视而言,我国无论是法律制定还是制度建设方面都显得较为落后。当前,我国在保护纳税人合法权利时,存在着法制建设滞后、法律依据不足、维权机制不健全、税务机关执法水平不高等多方面的问题。面对我国在维护纳税人权利方面所存在的诸多问题,应从推动税收法制化进程、完善纳税人维权法律机制与推进税收征管制度化、完善税收服务机制等方面提出合理化的建议,阐明了维权入宪、设立专门的税务法庭、培养专业税收法律人才、创建执法责任追究制等理念,主张通过税法宣传加强纳税人的自我权利保护意识,建立纳税人维权组织并充分发挥社会中介的维权作用。同时,从一个税务工作者的视角,以深入强化税务部门的纳税服务工作为切入点,来确保纳税人的合法权利,强调了税务部门的信息公开、规范税收自由裁量权、开展个性化涉税业务服务、实行纳税人需求动态跟踪管理等纳税服务手段的重要作用。税收事业涉及社会各阶层,事关国计民生,维护好纳税人权利能有效地缓解征纳双方的矛盾,是中国法制化进程的重要一步也是建设和谐社会的重要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