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校合作对提高初中生思政教育的实效性探究

来源 :湖南大学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excalibur
下载到本地 , 更方便阅读
声明 : 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 , 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 , 可与客服联系进行内容授权或下架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百年大计,教育为本。家庭和学校是促进学生成长成才的地方和“机构”,如何在新课程制度改革的背景下更有效地整合教育资源、提高对初中生思想政治教育的实效性是我们现在亟需解决的问题。初中生作为国家的未来和希望,其重要性不言而喻,同时由于初中生迈入了青春期这一生理和心理都发生着巨大改变的阶段,也让初中生的教育具有了特殊性。本文围绕“家校合作对提高初中生思政教育的实效性探究”展开调查研究,研究重点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分析了家校合作相关的涵义、初中生家校教育结合的特点、家校合作对初中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性和理论依据,其中理论依据有:人的全面发展理论、系统生态理论、交叠影响域理论,为本论文的研究提供了学理支撑。其次,通过问卷调查法和访谈调查法,以长沙市部分中学为样本,具体从以下几个方面分析了目前初中生家校教育结合对思想政治教育效果的影响现状:对家校合作的必要性以及满意程度;对家校合作的了解程度;教师、家长和学生参与程度和参与方式;教师、家长和学生的教育价值取向;制约家校合作的因素。再次,从家庭教育、学校教育、学生自身和社会环境四个方面总结了目前初中生家校教育结合提高思政教育实效性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从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来看,存在着结合方式形式化、边界不清晰的问题:学校的认知错误、教师胜任力不足、家长参与意识不足;学校教育的僭越、家庭教育的越界、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互相退让。从学生自身来看,学生的中心地位遭到忽视,表现为:初中生的性格特征、学校和家长的沟通问题、学生缺乏自我意识。从社会环境来看表现为:相关政策制度的缺乏、经济发展程度的制约、传统教育观念的束缚。最后,针对前文所述的主要问题与现状,提出了家校合作对提高初中生思政教育实效性的有效机制,即:创新沟通机制—新型途径和传统方式并行;协同运行机制—深化家校合作程度;建立奖惩机制—促进家校合作高层次发展;完善立法机制—构建和谐的社会环境。
其他文献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退出公司制度在我国《公司法》中主要反应在有限责任公司公司股权转让制度、异议股东股权回购制度、有限责任公司司法解散制度三个方面。公司股权转让和异议股东股权回购则是股东退出公司所最常采用的方式。汪某诉鑫华公司投资纠纷案正是以股权转让的形式,使得汪某最终退出了公司,该案的争议焦点主要是原告汪某的股东资格认定,《协议书》的效力,以及汪某要求退还合作金的合法性三个方面。在股东资格认定的原则中
医疗服务行业作为关乎民生的重要行业,其发展所带来的红利惠及我们每一个人。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程度的不断加剧以及突如其来的新冠疫情,使得民众对医疗服务的需求进一步提高,医疗服务行业也迎来了新的发展机遇。而跨国并购作为一种非常重要的对外直接投资方式,能够帮助企业在短期内获取重要发展资源,快速打入国际市场。对于医疗服务企业而言,跨国并购也是其抓住发展机遇的重要途径之一。然而,由于医疗服务行业跨国并购的案例
本文是小说Atlantic Migration:1607-1860第11-13章的汉译实践报告。该书作者是美国著名历史学家马库斯·李·汉森(Marcus Lee Hansen,1892-1938),节选部分详细记叙了历史上欧洲各族人民在经济和各种社会因素的影响下,相继以不同的方式移民美国的经历。为了积累历史纪实文献的翻译经验,提升信息型文本的翻译技能,笔者接下了此书后三章的翻译项目。结合本翻译实践
现代公司制度奉行所有权与经营权相分离的原则,公司日常经营权与决策权大多由董事会及经理层垄断,股东不直接参与公司经营管理,这就造成股东与公司之间信息占有与获取不平衡、不对称,而作为市场主体的投资人如果不能获取充分的信息,不能受到有效保护,一旦股东投资权益遭遇侵害,公司整体利益也会随之受损,市场秩序更会遭到破坏。李淑君等人诉佳德公司案作为最高人民法院公报案例,在查账权纠纷案中具有代表性,案涉争议焦点集
双及物构式因其能产性和复杂性成为了各语言学流派关注的焦点,这给各级教师带来了挑战。传统教学法以语法翻译法为主,注重形式的教授而忽略了语义。从认知语言学的角度来看,构式才是语言研究的首要对象。C是一个构式,当且仅当C是一个形式和意义的匹配体,而其形式Fi也好,意义Si也好,所具有的某些特征不能全然从C的组成成分或先前已有的其他构式所推知。作为语言学的最新发展,这一观点无疑为语言教学提供了新思路:语法
“十三五”是脱贫攻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战决胜时期,为支持和帮助农村贫困群众尽快摆脱贫困,党中央、国务院决定启动和实施新一轮易地扶贫搬迁工程。“易地扶贫搬迁”项目是指通过国家政策支持,把居住在地处偏远、环境恶劣的贫困群众迁移到适宜居住的地方,利于帮助搬迁群众创业、就业,提高收入水平及生活质量,早日实现脱贫。然而由于易地扶贫搬迁项目时间紧、政策性强、任务艰巨,大部分项目都存在成本超支、工期滞后和成
1996年《刑事诉讼法》的修改让“疑罪从无”上升为疑罪案件处理的正式法律依据,但近年来法院对疑罪案件的裁判出现了疑罪从有、疑罪从轻、疑罪从挂等异化形式,李怀亮故意杀人案、陈传钧抢劫案、念斌投放危险物质案中都存在此类裁判结果。由于案件中被告人的有罪供述都存在翻供情形,且与其他证据存在矛盾,综合全案证据无法达到认定被告人犯罪的证明标准,不能充分得出指控犯罪事实的唯一结论,所以一审法院应当作出疑罪从无判
地方法人银行机构作为深耕“三农”,支持小微企业,聚焦地方经济发展的金融主力军,为A市经济发展提供了强大的金融支撑。但随着当地地方经济下行压力的不断加大,以及产业结构调整的不断加快,对该地区地方法人银行机构的信贷资产质量产生了巨大的冲击。导致该地区不良贷款率上升,信用风险加剧。同时,整体宏观经济下行,再加上地方法人银行机构长期积累下来的公司治理水平差及内部控制机制欠缺等弊端,当地地方法人银行机构债券
快闪店是位于街道或者大型商场的一种临时零售空间,对外经营数天或几个月后迅速关闭。近年来它作为一种新的营销模式在国内迅速蔓延,受到越来越多品牌的青睐。快闪店作为一个涉及多方利益相关者的复杂系统,包含多种产品和服务元素,这会增加品牌快闪店设计的难度。然而,目前国内外对快闪店的研究大多集中于消费者的心理和行为、店内的消费体验和快闪店特征等,设计实践方面的研究相对匮乏。因此,如何协调不同利益相关者的价值需
随着社会的高速发展,未成年人通过继承、赠与和劳动等各种渠道拥有房产的现象明显增加,父母利用子女名下的房产进行抵押的行为也趋于常态化。然而因此带来的交易市场不稳定和侵害未成年子女财产的纠纷不断增加,法院在有关未成年人财产利益的案件中没有形成统一的裁判。为此需要厘清父母抵押未成年子女房产行为的法理关系,以期实现维护市场安全,保障未成年利益以及提高司法公信力的重要意义。基于2010年以来有关父母抵押未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