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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联合下发的《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银监发〔2008〕23号),正式宣布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长春市广源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便是吉林省首家小额贷款公司。该公司成立于2009年4月,注册资本金5000万,是经吉林省金融办批准的首批小额贷款公司之一,成立以来获得的各项荣誉远多于其他小额贷款公司,堪称吉林省小额贷款公司行业的领头羊。小额贷款公司的本质是改革开放过程中先期富裕起来的人们,利用手中的闲置资金,以多年从商经验为依托,为暂时还没有富裕起来的人群提供信贷支持的一种组织形式。它是我国金融改革的探路者,注定要被分散为其他金融主体,但现在依然做的就是商业银行的零售业务,只是不能揽储和进行同业拆借,不享有金融机构的较低的税率。如何在不具备金融机构丰富的资金来源的情况下,保证自身资本实力稳步增长,维护利润的可持续增长,实现服务“三农”和小微企业的设计意图,是每一个小额贷款公司需要思考的问题。而摆在所有小额贷款公司面前最大的问题即是后续资金来源问题。按照23号文的规定,小额贷款公司具有只贷不存的性质,经营的是信贷业务,其资金来源主要是股东自有资金、捐赠资金和银行融资。从五年的发展经验来看,小额贷款公司从银行取得融资支持的难度非常大,鲜有成功,捐赠资金更不比说,也即小额贷款公司基本仅有自筹资金一条出路,融资路径十分狭小。本文以长春市广源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为研究对象,利用实证研究分析法、描述法和文献分析法,在对广源小贷融资困境进行详细描述的基础上,分析出国家宏观政策规定的融资路径过窄、内部增信能力不足、经营与管理能力不强和财务信息披露质量不高等因素是使其陷入融资困境的原因,从而有针对性的找到了善用“非禁即入”原则、优化可抵(质)押资产配置效率、引入国际领先的小额信贷企业管理模式以及建立融资双方信息共享平台等四个解决办法。从研究情况看,广源小贷的融资行为具有民事行为的性质,只要解放思想、善用“非禁即入”原则才能摆脱单纯依靠银行贷款的融资“牢笼”。而走出“牢笼”并不是目的,广源小贷还要通过优化可抵(质)押资产配置效率和引入国际领先的小额信贷企业管理模式等手段强壮自身,努力符合资金提供方的审美标准。同时,并不是优质的企业一定能够融资成功,核心影响因素之一就是信息透明度,特别是财务信息的披露质量,因此,广源小贷应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尽可能的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包括信息本身的详细和真实程度,更包括融资双方互动平台的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