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仲勋群众主体观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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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创建的历史唯物主义第一次肯定了人民群众在历史发展过程中的主体地位和历史作用,中国共产党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思想并结合我国的具体实际,在革命、建设和改革的伟大实践中逐步形成了独具中国特点和时代特色的群众路线。习仲勋作为老一辈的共产党人,其群众思想有着丰富的理论来源和坚实的实践基础,具有深刻的实践性和鲜明的务实性,是对马克思主义群众史观的继承,是中国共产党的群众思想在具体实践中的落实和展开,是对马克思主义群众史观的证实和发展。习仲勋群众观的形成过程与其个人的实践经历紧密相关,从农民运动到根据地建设,从主政西北到坐镇广东,其群众观大致经历了早期萌芽、初步形成、成熟发展三个阶段。其群众思想内容丰富、特色鲜明,首先确立了群众的主体地位并以此为其理论基点,聚焦民生并致力于解决群众的主体问题,注重发挥群众在实践中的主体作用,以群众主体权利的实现作为其价值归宿。习仲勋群众思想内容包括四个方面:第一,理论基点——主体诉求。在工作中始终坚持“群众至上”的理念和干群间的地位平等,维护群众的正当利益并将群众利益作为评判标准,对待群众利益不分阶层、阵营、民族和大小;第二,聚焦民生——主体问题。落实土地政策保证农民的生产活动,贴近群众了解生活疾苦,发展贸易来改善群众的生活质量,并通过宣传教育来提升群众的精神素养;第三,实现路径——主体实践。在实践中发挥群众的主体作用和首创精神,积极动员群众参与实践并依靠群众解决工作难题,采取灵活的工作方式和睿智的工作策略;第四,价值归宿——主体权利。畅通群众来信来访的渠道、坚持司法为民的原则以此来健全群众权利的保障机制,并在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监督中切实落实群众的主体权利。人民群众是实践的主体,是社会变革的决定力量,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事业离不开广大人民群众这一实践主体。习仲勋是贯彻我党群众路线的典范,他一生都在用实际行动践行党的群众思想,深入挖掘其群众观对于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重要的启示价值。其一,加强群众观教育增强干部为民服务的理念,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工作方式,深入群众了,解群众的疾苦,解决人民群众最迫切解决的民生问题,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坚实的物质基础;其二,加快民主法治建设的进程,不断增强群众主体的法权意识,建立责权统一的服务型政府,畅通群众主体的诉求表达途径,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真正地做到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有力的政治保障;其三,建立群众主体参与的机制,保证各阶层群众平等参与的机会,确保群众主体权利的实现,充分利用现代网络技术的优势增强主体参与的广泛性,从实际出发制定灵活的参与方式保障主体参与的实质性,为构建和谐社会创建群众有效参与的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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