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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以文化治理理念作为研究对象,通过考察作为基础性条件的社会结构的变迁以及作为外化表征的文化政策的变化,总结归纳出划分不同类型文化治理理念的主要特征,旨在解读文化治理的历史演进逻辑。本文是在综合考虑政治学、社会学、行政学、文化研究等学科领域内关于社会控制、社会管理、文化管理等诸多既有研究基础上的理论尝试,旨在进一步探索和揭示文化作为一种社会治理手段的可能性和可行性。文章写道,以中国为例,改革开放之前,治理主体单一、国家占到主导地位的统治性文化治理是这一阶段文化治理的主要表现形式。而这样的文化治理理念是以社会湮灭于国家,国家与社会高度同一的社会结构作为其基础的,同时,作为文化治理理念的外化表征,此阶段的文化政策呈现出国家话语的特征。通过比较分析,可以将统治性文化治理的特征可以归纳为在治理主体上的单一,权力关系上国家处于绝对主导地位,以及治理效应不佳。文章写道,改革开放后,新世纪之前,社会系统中经济组织的快速发育,弥散到整个社会的市场化倾向促使了弥散性文化治理理念的生成。而这样的文化治理理念是以整个社会坚持经济民族主义、国家与社会相分离的社会结构作为其基础的。同时,作为文化治理理念的外化表征,此阶段的文化政策呈现出市场话语的特征。通过比较分析,可以将弥散性文化治理的特征可以归纳为在治理主体上的国家不再是唯一的主体,权力关系上国家开始与其他组织分享文化治理权力,文化治理效应显著提升。文章还写道,新世纪之后的最近十几年,公民社会的快速发育,促使了合作性文化治理理念的产生。而这样的文化治理理念是以公民社会快速发育,国家与社会相互渗透的社会结构作为其基础的。同时,作为文化治理理念的外化表征,此阶段的文化政策呈现出公民话语的特征。通过比较分析,可以将合作性文化治理的特征可以归纳为在治理主体上呈现政府、社会组织、企业等多方的多主体局面,权力关系上多中心和合作治理结构日渐形成,以及文化治理效应显著提升。最后,论文还尝试性分析文化治理理念的演进逻辑:笔者以文化治理的阶段片段作为分析单位,先后就统治性文化治理、弥散性文化治理以及合作性文化治理三个不同历史阶段中社会结构、文化政策和文化治理理念三者之间的关系进行了分析。第一,社会结构通过“设定”国家与社会之间的关系调整着整个社会范围内资源的分配,是文化治理理念形成和变化的基础性因素。第二,文化治理理念需要通过文化政策表现出来。第三,文化治理理念的特征往往通过治理主体、权力关系和治理效应表现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