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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在弗雷格整个逻辑哲学体系中占据着核心位置,弗雷格认为,真为逻辑学指引方向,发现实真的规律是逻辑学的任务,真在本体论地位上是一个抽象实体;真的载体是“思想”——一种既不属于事物世界也不属于精神世界的抽象实体:思想的性质决定了真的三大特性:基始性、客观性和抽象性。弗雷格的“真”理论对逻辑观和真本身的逻辑哲学研究都产生了深远的影响,他清除了心理学对逻辑学的污染,但是,逻辑学界依然存在“大”逻辑和“小”逻辑之争,逻辑的性质和对象是什么依然充满了争议;关于“真”本身,弗雷格的“真”理论带给后人的启示有:真的载体无论是什么都与句子相关,“逻辑真”与“事实真”的区分无论如何都是相对的,并且,当代最具影响的真之语义论的理论精髓与弗雷格的“真”理论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