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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由无数个家庭组成,家庭的发展才能促进整个社会的发展。当今社会家庭暴力普遍存在,给家庭和睦和社会稳定都带来不良的的影响,现如今,国际社会已经对预防和治理家庭暴力提起足够的重视,许多国家和地区已经建立了较为成熟的反家庭暴力机制。2015年12月27日,我国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本部法律的颁布体现了我国对构建文明和谐社会的足够重视。但司法实践中,仍然存在家庭暴力犯罪取证困难的问题,家庭暴力犯罪取证程序严格,受害者举证困难、可采证据不足、证人作证困难、证明标准过高、公权力干预困难,这些问题严重影响了此类案件的有效解决,最终导致受害者权益无法得到保护。现阶段,解决家庭暴力犯罪取证问题,完善家庭暴力犯罪取证规则是解决家庭暴力犯罪案件,维护受害者合法权益的重中之重。本篇论文的主体论述呈现为四个层次。第一部分是关于家庭暴力犯罪的概述。从家庭暴力的基本内涵出发,分析了家庭暴力的主体范畴,并指出家庭暴力的行为方式,包括身体暴力、精神暴力、性暴力等,进而分析家庭暴力犯罪的具体内涵。同时也阐述了家庭暴力犯罪的几个特点,即行为主体身份特殊、犯罪行为隐蔽、暴力行为循环往复以及证据不易收集,司法救济困难等特点。第二部分阐述了我国家庭暴力犯罪取证制度的现状及缺陷。首先介绍了我国家庭暴力犯罪的立法现状,主要介绍我国加入的国际反家庭暴力公约,我国的相关法律法以及地方性法规。其次分析了我国家庭暴力犯罪案件中的证据和证明问题,分别从证据和证明两个方面进行详细阐述。最后从取证程序和司法干预制度介绍了我国家庭暴力制度的缺陷。第三部分阐述域外家庭暴力犯罪取证制度的经验借鉴。主要介绍了域外在家庭暴力犯罪取证方面的相关经验,首先从美国的相关经验出发,分析其警察介入制度、受虐妇女综合征的采信制度、被害人的证明责任制度等。接着分析了英国家庭暴力犯罪案件的取证制度,主要介绍其多机构合作干预制度及量刑制度。然后介绍了挪威国家的无条件司法干预制度和举证规则的便利制度。最后介绍了我国台湾地区的相关制度经验,包括公权力机关的干预制度以及强化未成年子女证言适用的制度。第四部分阐述了完善我国家庭暴力犯罪取证制度的合理构想。从取证制度完善的角度出发,完善相关法律、强化证据适用、改善证明规则以及增加公权力干预等角度分别展开论述,提出针对家庭暴力犯罪取证制度完善的相关建议,以期为我国解决家庭暴力犯罪取证制度方面的困扰提供参考和借鉴。本文从制度规范与制度建设的角度试图对当前家庭暴力犯罪取证制度及其存在的问题进行全方面的梳理,同时综合运用相关专业知识,尝试以学术探索的方式和对比研究的思路分析当前我国家庭暴力取证制度的相关问题,并以此为基础提出制度完善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