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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当前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大背景下,建立起比较完善的、与新农村建设相配套的、面向广大农民的、具有农村特色、能满足不同人群体育健身需求的服务体系,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农民体育健身工程是我国在“全民健身计划纲要”实施过程中的关键步骤,是全民健身工程的阶段性部署,是继《全民健身计划纲要》后的政策性全民健身战略[1]。自2006年全国开展农民体育健身工程以来,吉林省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健身工作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在省发改委和省财政厅的大力支持下,在全省各乡(镇)得共同努力下,全省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建设取得了一定成绩。本文运用文献资料法、问卷调查法、逻辑分析法、访谈法、数理统计法等研究方法,通过对“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实施的机遇所在”和对“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实施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以及对“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实施的必要性与对策”等方面进行研究,就吉林省“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实施现状进行调查与分析。旨在寻找与发现“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实施过程中遇到的主要问题,为吉林省更好地实施“农民体育健身工程”提供理论上的指向作用。本研究得出的结论:1.吉林省调查对象年龄普遍偏大,并且女性居多,文化层次在不断的提高;整个情况来看农民体育意识淡薄、不成熟,观念落后,缺乏自觉锻炼身体的积极主动性;吉林省农民对体育健身工程的认识还远远不够;吉林省农村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不能满足“农民体育健身工程”的需要;吉林省各地区农村体育设施非常不均衡,并且没有体育场所和设施的相对较大;吉林省体育健身工程对农民村民生活及生活方式都有着良好的影响。2.吉林省政府的政策、经济的发展以及“十二五”时期,都为“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实施提供着机遇。3.吉林省农民进行体育锻炼的场地设施匮乏、“农民体育健身工程”的宣传力度不够、农民经济收入偏低以及农民对体育锻炼的意识存在误区是当前我省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实施过程中的主要问题。4.坚持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本质要求;缩小城乡差别、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迫切需求;活跃农村文化生活、促进农村三个文明建设协调发展的客观需要;促进农村体育事业发展、增强国民体质的现实需要,是吉林省“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实施的必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