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在穆斯林生活的地方,随处可见头戴面纱、身着传统伊斯兰服饰的妇女。虽然各个穆斯林国家妇女戴面纱的现象有所不同,有的较严格,有的较自由,但都不同程度的体现着穆斯林妇女的思想状况、精神风貌以及其文化意识和审美价值观念。阿拉伯妇女戴面纱并非伊斯兰教首创,早在伊斯兰教以前的古代阿拉伯社会,就有妇女戴面纱的社会风俗,伊斯兰教兴起后,肯定了这个传统习俗并流传至今。近代以来,西方人总是带着歧视的目光看待阿拉伯伊斯兰国家,对阿拉伯穆斯林妇女的地位问题更是批评有加,她们的服饰在强势媒体的渲染之下成为无知与禁锢的代名词,他们原本平静的家庭生活被描写成缺乏尊重的、受压迫与被虐待的。阿拉伯女性的头巾是她们传统服饰的一部分,在一定程度上表现了阿拉伯妇女的世界观、价值观与审美观。各个民族都有自身的传统与文化,不能站在自身文化传统的视角上随意批判别人的传统与文化,试图将其“同化”以至完成全球化与一体化。“文明冲突论”的出现,无疑加剧了意识形态领域的战争,而所指的全球化更多的应该是经济的一体化,不是文化的一体化,不同文化、宗教与意识形态要互相理解与宽容,人类才能不断进步。尽管阿拉伯国家部分相对落后的社会风俗对女性生活造成了负面影响,但是我们已经看到了这些国家的政府、社会组织乃至国民为了实现改良与进步所做出的努力。实现国家的改良与发展不可能一蹴而就,而是需要一个渐进的过程,探索出适合本国国情与文化的道路,只有人民易于并乐于接受的道路,才是正确的道路。我国民族众多,信仰伊斯兰教的民族有十个之多,人口共计2314.21万,占全国少数民族人口的20.7%,约1/5左右,是中华民族大家庭中重要的一员。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条第四款规定:各民族都有使用和发展自己的语言文字的自由,都有保持或者改革自己的风俗习惯的自由,《宪法》第三十六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这充分体现了党和国家对少数民族同胞的重视和尊重。但由于各种原因,部分人不太了解穆斯林的宗教信仰及宗教习俗,例如看到戴头巾的穆斯林女性,就会以疑惑或复杂的眼神看待之,或者会因此产生一些误解,这些误解可能会伤害到民族感情,不利于民族的团结与进步,甚至部分学校和企业、社会团体会因女性戴头巾而婉言拒绝之。头巾作为回族及其他信仰伊斯兰教的少数民族的民族服饰,只是宗教与传统文化习惯的一部分,一定程度上代表了穆斯林妇女的审美观与价值观,并不具有政治意义,也不是愚昧无知的象征,我们应以公正客观地态度看待不同民族的民族传统与习惯,尊重文化的多样性,这样中华文化才能多姿多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