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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十六届三中全会上,我国提出了“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科学发展观,这既是人类社会发展观演进的必然结果,又是我们对中国现实反思的结晶。
科学发展观从多方面体现其科学性,它贯穿着唯物辩证法的思考方式,体现了和谐思维的辩证法思想,体现了发展客体空间维度的关联性与时间维度的连续性,是“重点论”与“两点论”的完美结合。同时,它也体现了唯物史观的社会历史发展规律,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矛盾运动是发展的动力,社会有机体理论诠释了发展的整体性,全面生产理论诠释了发展的全面性。
科学发展观也蕴涵着丰富的人文思想,充满了人文意蕴。“以人为本”集中体现了科学发展观的人文取向,这一思想渊远流长:批判了中国古代的民本思想,扬弃了西方的人本主义思想,丰富了马克思主义的人本思想。科学发展观把实现人的全面发展和社会的全面进步作为发展目标,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以人为本”是科学发展观的核心。
作为一种新的发展观,科学发展观是科学精神与人文精神的融合,体现了工具理性与价值理性的一致,要求市场经济中公平与效率的协调,体现了个体和群体,当前利益与长远利益的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