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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附制度是我国封建社会重要的一部分。自汉朝正式确立,发展到唐朝大成,并在唐朝的社会管理方面起到了重要作用。虽然清末受到了众多学者的质疑与批判,被正式废除,但就其特定历史背景下的作用来看,比附制度作为"断罪引律令"的另一面,是传统中华法系不可缺少的重要部分。本文将以唐朝的比附制度为分析重点,着重分析唐朝比附制度的概念、起源、特点等方面,并结合唐律将比附制度分为"轻重相举"、"以"、"准"式比附以及名分比附三类。本文在对不同形式比附制度的律文整理分析基础上,以罪刑法定原则为视角对唐律比附制度进行客观全面的评价,最后得出唐代比附制度对于我国当代刑法类推制度的启示与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