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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农村集体经济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实现农业规模生产的有效组织形式,是促进农民增收的重要途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改革,赋予了农民较大的生产自由权和经营自主权,农村经济得以恢复和迅速发展。然而,任何一种改革都不会一劳永逸,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以及工业化、城市化进程的加快,以农民普遍占有小块土地为特征的小农经济潜力发挥到极致,其缺陷和负面效应也逐渐暴露出来。进入90年代以来,一是农业发展与增长速度明显放缓;二是农户开始向非农活动转移,部分农民离开土地进城务工,农户间出现土地转让现象;三是农业生产开始出现多样化和规模化。正是在这一大背景下,2007年国家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这一法律的出台引导和鼓励了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发展。就山西省朔州市来看,朔州市积极推动现代农业发展,促进规模经营,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取得了一定的成效,走在了全省发展的前列,具有一定的典型示范作用。但是,也不同程度存在一系列的问题和发展瓶颈。本文以朔州市农民专业合作社为研究对象, “解剖麻雀”,探究在中部欠发达地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问题。本文共分四个部分,主要内容如下:第一章,农民专业合作社基本理论阐述。主要从概念界定、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关于农民合作社的基础理论、西方学者的相关理论和国家与山西省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政策四方面进行了阐述。第二章,朔州市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现状。概括了朔州市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进程、基本现状、主要特点和取得的主要成效。第三章,朔州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中的主要问题和制约因素分析。这一部分是论文的重心。当前,朔州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存在的主要问题表现在“重组建,轻规范”、“重数量,轻质量”、“重项目,轻落实”和“重经营,轻品牌”四个主要方面。究其原因分析,主要是自身能力欠缺,是制约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根本原因;人才资源匮乏,是制约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主要原因;资金积累不足,是制约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直接原因;政府管理不到位:制约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重要原因。第四章,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对策选择。主要从提高地方政府治理能力、提升合作社自身发展能力和激活社会主要力量三个方面提出了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主要对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