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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改革开放进入新时期、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为充分发挥党的领导在经济建设中的领导作用,我国国有企业公司治理制度迫切需要改革,必须在法律上和实践上确立党组织在公司治理中的重要地位,使其在公司治理和生产运营中更好地发挥党的领导这一重大优势。这是新时期国企改革的重中之重,也是我国国有企业的独特优势。由于西方上市公司的公司治理中不存在党组织这一机制,因此,我们不能全盘接受西方公司治理理论。我们必须在实践的基础上,结合已有理论,得到符合我国国情的公司治理理论。本文以2011—2015年565家国有企业上市公司(以下简称国企)共2825个观测点为有效研究样本,手工收集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以下简称董监高)成员是否党员的信息,从党组织文化的传播和党委会与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的“双向进入”等两方面的视角考察党组织治理效应,采用面板数据,研究国企党组织参与公司治理与企业投资者保护的关系。进一步地,我们研究大股东掏空在这两者关系中的中介效应,即国企党组织治理通过抑制大股东掏空,从而保护投资者利益。一方面,投资者保护对于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至关重要。只有资本市场以及上市公司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机制,投资者才愿意投资于上市公司,从而上市公司才能够获得资金用于发展生产。另一方面,投资者正是由千千万万的人民群众组成的,保障他们的合法利益不受侵害,是维持社会稳定的关键。党的群众路线要求党必须为人民服务。那么,在公司治理中,党组织能否保护投资者利益,就能体现党组织是否践行“为人民服务”这一准则。管理层权力和国企性质是很重要的刻画上市公司内部公司治理环境的指标。相同的党组织在不同的管理层权力或者国企性质下,其行为特征可能有显著差异。我们基于这两个指标的基础上,考察党组织在不同内部公司治理环境下,所具有的行为表现,以更好的研究党组织参与公司治理的特点。即,我们分别考察管理层权力与国企性质(是否央企)对这三个变量的关系所起到的调节效应。研究发现:1.在国有企业的总样本中,党组织参与公司治理可以提高国企投资者保护水平,并且大股东掏空具有显著的中介效应。2.在地方国企中,党组织治理依然可以提高国企投资者保护水平,大股东掏空依然具有显著中介效应。3.在央企中,党组织治理不能显著提高投资者保护水平,大股东掏空不再具有中介效应。4.管理层权力较小的国企总样本、央企、地方国企,党组织参与公司治理均有利于提高投资者保护的程度;进一步地,党组织治理可以通过抑制大股东掏空,进而保护投资者利益,大股东掏空具有显著的中介效应,即,抑制大股东掏空是国企党组织治理保护投资者利益的路径之一。5.管理层权力较大的国企总样本、央企、地方国企,党组织治理都不能显著影响于投资者保护。6.总经理和副总经理的党员身份能显著提高上市公司投资者保护水平。通过上述发现,我们得到以下结论:1.当国企面临的外部治理环境较不完善的时候(地方国企),党组织参与公司治理的治理效应较显著,即较能够抑制大股东掏空,从而保护投资者利益。2.通过比较管理层权力和国企性质的实证结果,我们发现管理层权力是比国企性质更强的调节因素。3.党员身份的总经理和副总经理受到党组织的制约较大,其行为会遵循党的方针政策。研究结果为明确党组织在国企公司治理中的价值、提高我国国企党组织治理水平、国企公司治理水平、投资者保护水平、优化党企关系提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