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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社会工作快速发展的同时,国内宗教公益慈善和社会服务也迎来了新契机。为了应对专业化、法治化转型的压力,宗教界开始尝试注册社工机构,承接政府购买服务。国内宗教背景社工机构必定在将来成为一支重要的社会工作力量,但目前有关它们的研究是欠缺的,尤其对于佛教背景社工机构。本文选取佛教背景社工机构SY作为研究对象,首先梳理了SY从起源、转折到发展壮大的机构历史。又在政府购买社工服务的三元主体架构内,通过吉登斯的结构化理论对SY所面临的结构性约束,以及SY的能动性表现(发展路径)分别进行了讨论。佛教背景社工机构SY在政府层面受到了“意义”、“合法”和“支配”三重约束;在组织层面受到了佛教团体和社工机构的差别意识障碍,承受着与其他机构有所不同的、本土化和专业化的双重压力;在社区层面,则受到了功能性期待和空间性约束。相对的,SY发挥着主观能动性,采取某种策略和行动,利用现有的结构或创造新的结构,以此机构特有的发展路径。和政府的互动中,SY作出总体发展方向的妥协,以换取政府的资源和权力支持。一方面释放信号,消除政府和社会各界的疑虑,另一方面主动构建互利型关系,深化政社合作。组织层面,机构内部构建着佛教文化的认同感,部分抵消了差别意识所带来的消极影响。通过佛教思想文化的知识化,以及打造佛教系统和社工机构分工合作的、“1+1>2”的服务体系,在一定程度上实现了优势互补式的整合,化双重压力为机构发展动力。社区层面,SY受到了功能性期待和空间性约束,但同时也利用这点加深与当地政治、经济和文化等方面的联结,有意无意地生产出与社区的结构一致性,进行一种有利的景观塑造。发展地域福利是重要的能动性表现之一,本文追溯了机构的共生理想的佛教义理和现代源头,认为在共生视角下社工机构的地域福利行动可以分为以下三个方面:提供满足社区居民需求的福利产品;积累社区的社会资本,促进社区共治;促进合理的社会结构形成。本文对三个方面作出简单考察,SY在带动地域福利发展和共生社区的形成上有其特殊贡献。作为广东佛协所承办的社工机构,SY一直致力于跨区域、可复制的机构模式开发,希望通过引导全国佛教界的交流学习,形成一种示范效应,由此本个案研究也具有一定的参考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