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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开始,为了迎接新技术革命、经济全球化、财政危机的挑战,在新西兰、英国、美国、加拿大、芬兰、法国等西方发达国家开始了一场旨在革新政府管理方式新公共管理运动。这场新公共管理运动不仅在西方发达国家受到推崇,而且逐渐扩展到一些发展中国家。正当新公共管理运动风靡全球之际,它亦受到对其分析方法和目标等多方面的批评。其中,罗伯特·B·登哈特和珍妮特·V·登哈特夫妇提出的新公共服务理论对新公共管理的质疑和批判最为全面、最具代表性和影响力。新公共服务理论并非全盘否定新公共管理理论,而是批判地吸收了新公共管理理论的合理内核,提出了与新公共管理理论不同的主张和观点。新公共服务理论对新公共管理存在的管理主义的倾向、工具理性的偏好、对企业家精神的青睐、对效率价值的过度追求进行了反思和批判。登哈特夫妇认为如果政府职能仅仅是“掌舵”,则忽视了政府责任的复杂性和多元化,将导致政府责任的缺失。政府应该通过扩大公民参与和加强社区建设,保障民主公民权,复归人本主义,将“服务”作为其核心职能,以追求和实现公共利益为目标。目前,我国服务型政府建设还面临着不少的问题,新公共服务理论为构建服务型政府提供了有益的启示:努力强化服务行政:积极推进民主行政;坚持公民本位,以人为本;坚持以公共利益为目的;构建合作治理的新模式;合理配比公平与效率;努力构建责任政府等等。这些建议有助于推动我国服务型政府的建设和完善。本文运用文献资料分析法、历史分析法以及比较分析方法,对新公共服务理论背景、理论来源和基础以及基本内涵展开全面详尽的探讨。在此基础上,进而发掘新公共服务理论的价值和意义以及与我国服务型政府的契合之处,目的在于对我国的服务型政府建设提供有价值的理论指导和借鉴,从而促进和推动我国服务型政府建设的理论研究和实践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