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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研究按照财政部和国家标准化委员会委托的重大招标项目和江西省农村公共体育服务课题的要求选取文献资料、问卷调查、专家访谈和数理统计等科研方法并结合公共财政、公共产品、公共服务均等化和绩效评价等理论对江西省农村公共体育服务的运行现状进行了综合分析,在对省内44个行政村实地调研的数据分析基础上,利用绩效评价理论的“4E”原则和专家咨询法确定了农村公共体育服务基础性条件、农村公共体育服务保障条件、农村公共体育服务效果三个一级指标和九个二级指标组成的评价体系并通过定量统计法赋予权重,制定出可量化的江西省农村公共体育服务评价方法,并对所调研的省内各地级市农村公共体育服务进行了综合评价。实证调查结果显示:(1)江西省投入巨资推动的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在农村公共体育设施的开放和管护方面还亟待加强;(2)长期以来,江西省农村公共体育服务严重缺乏,最突出的表现就是农民无法获得足够的健身指导和体育活动组织服务;(3)江西省农村体育工作已经取得一定效果,公共体育服务的效果渐显,但农民在体育用品与服务方面的投入意识还有待提高;(4)江西省农村居民对三类问题的评价明显呈现出一致的规律,即对三类问题(农村公共体育服务效果)的评价最高,其次是对二类问题(农村公共体育服务保障条件)的评价,而对一类问题(农村公共体育服务基础条件)的评价最低。按照评价体系计算的结果显示:南昌市(82.7分)、新余市(78.1分)和萍乡市(76.8分)综合得分分列前三位,11个地级市的均值为(62.2)分。从地区分布来看,南部地区综合得分均值达到(50.4)分,远远落后于中部地区(67.7分)和北部地区(65.8分),农村公共体育服务整体水平较差,而中部地区和北部地区得分差距不大,农村公共体育服务水平较为接近。据此,针对进一步提高江西省农村公共体育服务水平,提出了进一步增强江西省农村公共体育设施的开放力度、增加省内农村公共体育服务专项经费和专业人员的保障性投入、培育和提升江西省农村居民的健身意识等对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