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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油税政策是国家财税体制改革的一个重要内容,是国家在充分考虑我国车辆收费种类和费收的数量均占国家费收总量比重过大欲采取的突破性作法。具体讲就是对公路养路费、客货运附加费、公路运输管理费等公路规费采取征税的办法对车辆征收与目前费收水平大致相当的税,以便通过对车辆征税达到治理乱收费、减轻企业和群众负担、降低收费成本、增加国家规范性税收,更好地促进交通建设事业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目的。
燃油税政策产生的背景分析:燃油税在国外一般也称为汽油税、汽车燃油税和燃油消费税等,它属于消费税中的一种类别,具有使用费性质的消费税;养路费(全称公路养路费)是国家按照“以路养路、专款专用”的原则,向有车单位或个人征收的用于公路养护、修理、技术改造、改善和管理的专项事业费;燃油税政策是对公路养路费、客货运附加费、公路运输管理费等公路规费采取征税的办法对车辆征收与目前费收水平大致相当的税。2005年3月9日财政部部长金人庆、国家税务总局局长谢旭人于两会期间答记者问时,金人庆说:“出台燃油税坚定不移,但是需要找一个合适的时机。”
取消收取公路规费、废止公路规费规范性文件的必要性随着时间的推移,公路规费制度本身所具有的弊端逐步暴露出来。主要表现为:一是现行关于收取公路规费的规范性文件不符合法制的统一;二是养路费征收范围不合理,没有体现消费导向原则;三是养路费征收标准不统一,没有体现市场竞争的公平原则;四是公路规费征收困难,且没有体现交通运输的效益原则;五是公路规费“体外循环”现象严重,没有体现“取之于车,用之于路”的目标原则。
燃油税政策的正效应分析:
一是从世界范围看,开征燃油税有利于同国际惯例接轨。燃油税是世界上大多数国家的通行做法,我国实施燃油税政策可以在经济全球化趋势中争取主动,为我国提高资源配置效率,提高市场竞争能力提供难得的机遇。
二是从政治影响看,开征燃油税有利于消除地方保护,防止腐败现象发生。费改税后,税务部门直接征收并上交国家和地方财政,成为预算内资金,其使用既受政府财政预算的制约,又受各级人大的严格监督,有利于严格资金管理和资金监督,防止腐败现象的滋生和蔓延。
三是从经济影响看,开征燃油税有利于规范市场经济运行环境和秩序。燃油税作为共享税,可以集中相当数量的财政资金,改变目前我国预算外资金膨胀的势头,有效地降低预算外资金的比重,提高税收等预算内资金的比重,有利于建立“公共财政”体系,加强国家宏观调控。
四是从科技进步影响看,开征燃油税可以推动汽车工业科技现代化。燃油税作为税收杠杆能够调整我国汽车产业从降低能耗,节约燃油,降低成本出发,积极主动地调整产品结构,进行更新改造和产品升级。
五是从社会影响看,开征燃油税能够健全社会法制,推进依法治国。费改税后,税收的法律层次提升,刚性增强,执法规范,权大于法、人治大于法治的现象会大大减少,将极大地推进我国依法治国进程。燃油税改革是是一场深刻的政治、经济、社会全方位变革;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是一项长期的跨世纪探索;是一条艰巨的法制建设之路。
燃油税政策的负效应分析:
一是开征燃油税将加重部分企业和人民群众的负担。燃油税是将原来的养路费按比例摊到燃油中,这样那些不缴养路费的非车用油单位或人群也要承担新的额外税负。
二是开征燃油税将加剧贫富悬殊和两极分化。一是拉大城乡差距,现在农用拖拉机不缴养路费,实施燃油税后用油就纳税,如果补偿不到位就加重农民负担,制约农村经济的发展;二是拉大行业差距,公路运输特别是长途运输必然由于费用支出太高,负担太重而越发艰难;
三是开征燃油税对交通部门和交通事业发展带来巨大冲击。养路费是预算外资金全额返还交通使用,燃油税是预算内资金,资金到位的及时性和可靠性差,交通事业的发展将受到影响。
四是实施燃油税政策的基本方略:加大宣传力度,减少改革阻力,为改革铺平道路;取缔不合理不合法收费,杜绝公路“三乱”,防止企业和群众负担反弹;要处理好“征”与“返”的关系,完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处理好各种利益关系;加快机构和行政体制改革步伐,健全社会保障制度,妥善安置分流人员;坚持标本兼治,加强油品市场管理,坚决铲除走私之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