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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来,随着刘志军案、雷政富案、刘铁男案的陆续爆发,性贿赂应否犯罪化再一次引发了学术界热议。社会发展进程日益加快,受贿的形式也变得更加多样丰富,从金钱财物贿赂演变到今日严重危害社会的性贿赂,可见人们从最初对物质利益的渴求已经转向对更高层次的非物质利益。显然,性贿赂的社会危害十分令人震惊,但尽管如此这种权色交易方式过于隐蔽,与财物贿赂相比更难于侦查。这种现象极大的破坏了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性和国家社会的稳定性,这种新型的贿赂方式引起了我国学者们高度重视。如今关于性贿赂是否犯罪化的讨论学说争议较大,但是肯定说和否定说都不可否认的一点就是该行为的普遍存在对社会具有严重的危害性。本文从支持性贿赂犯罪化的角度出发,对双方理论争议焦点进行梳理,对“性贿赂”这一概念的界定和外延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并对性贿赂犯罪化的相关法理依据和合理性逐一进行理论分析,希望我国可以吸收和借鉴其他国家的相关立法经验,科学立法,完善法制,早日实现我国性贿赂的立法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