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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乎一切以技艺为内容的文化传承无不有赖于建立师徒关系而达成,古今中外,概莫能外。在武术技艺文化的历史发展过程中,有一个非常显著的武术传统师徒关系的文化事象伴随其中,对武术文化传承与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近年来武术传统师徒关系的研究受到越来越多学者的关注,相关研究者就武术传统师徒关系的传承与发展问题产生较大分歧。与此同时,在武术传统师徒关系的实践当中出现混乱,如师父坑骗徒弟、欺辱徒弟;徒弟欺师灭祖、拆门分法。这些由武术传统师徒关系引发的乱象对师徒双方自身发展以及武术传统师徒关系的和谐发展,都产生了严重的负面影响。本研究在《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的引导下,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中“提供必要的经费资助其开展授徒、传艺”的鼓励态度,对武术传统师徒关系的相关问题进行研究,以期为武术传统师徒关系的发展提供理论指导,为构建和谐师徒关系,弘扬中华优秀武术文化做出现实意义的贡献。本研究以武术传统师徒关系为研究对象,首先,提出了武术传统师徒关系的概念,明确了武术传统师徒关系的结构要素及其特点与建构过程及其特点,阐述了武术传统师徒关系的产生与历史流变。在此基础上,根据年龄、性别、拳种、拜师收徒经历以及职务五个指标,选取能够充分代表武术传统师徒关系发展现状的43名相关人员作为深度访谈对象,保证访谈对象全面性与代表性。最终形成了6万余字的文字材料,并在每次访谈结束后针对每一位被访者撰写研究日记,形成每篇字数800-1000字不等的研究日记,共43篇。发现了武术传统师徒关系的价值、缺陷与当代困境,提出了武术传统师徒关系的创造性转化与创新性发展策略。最后,归纳了研究结论与不足之处,对武术传统师徒关系的未来研究提出了展望。通过上述系列研究,本研究得到了如下结论:(1)武术传统师徒关系是指以父子身份确认为实质的武艺授受关系。(2)武术传统师徒关系的表层结构要素包括交往主体、交往对象、交往手段、交往环境、交往目的、交往过程、交往内容。其表层结构要素的特点包括交往主体与交往对象的关系具有排他性;交往手段具有物质性;交往环境具有永久性、封闭性、职业性与家庭性;交往目的具有深度传承性;交往过程具有单一性;交往内容具有神秘性。武术传统师徒关系的深层结构要素包括权威、伦理、利益、血缘。其深层结构要素的特点包括利益要素具有利益交换瞬间不对等性;血缘要素具有强制性。(3)武术传统师徒关系的建构过程分为如下四个阶段:师徒互择阶段;师徒互访阶段;父子身份明确阶段;父子身份认可阶段。其建构过程的特点包括师徒互择阶段师徒双方具有自觉自愿性;师徒互访阶段师徒双方需进行道德考察;父子身份明确阶段师徒双方需举行拜师仪式;父子身份认可阶段师徒双方需遵守父子道德规范。(4)武术传统师徒关系产生的社会基础是师徒缘的天命观;师徒如父子的家族主义;天地君亲师的儒家伦理思想。武术传统师徒关系产生的前提条件是师徒双方需要。武术传统师徒关系产生的必要条件是师徒双方需要得以满足。武术传统师徒关系的历史流变可以划分为如下六个时期:萌芽时期;雏形时期;成熟时期;分化时期;停滞时期;恢复时期。(5)武术传统师徒关系的价值体现为:有利于拳种深度传承;有利于增强师门内部凝聚力;有利于加强习武者的道德规范;有利于弥补学校武术教学之不足;有利于弘扬中国传统感恩文化。武术传统师徒关系的缺陷包括“师为徒纲”有碍于现代社会人际关系平等价值观的建立;武术传统师徒关系部分规矩阻碍师徒武艺授受;武术传统师徒关系容易引发门户之见与师承之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