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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从1988年我国推行建设监理制度以来,建设工程监理对我国的基础建设工作起到了巨大的推动作用,有效保证工程项目目标的实现,取得了明显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然而,随着监理行业在我国的快速发展,一些问题也被逐渐暴露出来,由于业主与监理单位之间存在信息不对称,导致监理单位在履约过程中利用自己的信息优势谋取私利对业主的利益造成损失。因此,建立一套有效的激励机制以降低业主遭受来自监理单位的道德风险是非常有必要的。本文从显性与隐性两方面研究对监理单位的激励,并着重探讨了从构建监理服务质量评价体系来加强对监理单位的隐性激励。在显性激励部分,本文根据业主与监理单位的委托-代理关系建立了数学模型,并通过求解数学模型对最优激励系数进行了分析,然后运用挣值法建立了最优激励报酬模型。在隐性激励部分,本文提出从法规、市场、经济、信用四个方面构建激励环境的思想以规范市场、加强竞争从声誉激励的角度加强对监理单位的激励。在建立信用环境部分,本文提出应加快建立行之有效的建设工程监理服务质量评价体系,使监理单位的过往服务业绩成为评价监理单位信用情况的有效手段,从而促进监理行业的优胜劣汰,达到激励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