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随着我国改革的深入,保障性住房建设成为当前正在开展的一项重大的民生工程。如此庞大的保障性住房建设必须有巨大的资金作保障,需要确保资金安全高效运行的措施和手段。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的稳定来源和高效应用不仅关系到民生利益,也将直接影响着我国金融机构的稳定运行。政府是构建保障性住房体系的主体,也要发挥政府在保障性住房融资机制中的主导地位。政府可以采取多种方式,设立独立的机构进行具体运作,包括保障性住房融资、建设、管理或购买房源、享受人群审核、后期运营管理、市场监督等整个过程。在融资渠道和资金管理方面,利用政府信用保障可以提高运营机构的融资能力,增强融资模式的灵活性,降低融资的交易成本,有效地盘活已有购建资金,节约运营管理的管理成本。为了突破当前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瓶颈,确保保障性住房建设任务如期完成,融资放行已是势在必行。也就是说,要完成保障性住房建设任务必须创新融资机制,广泛吸引社会资金参与到保障性住房建设过程中来。融资渠道是由建设模式决定的,现有的保障性住房建设模式中无论是委托代建还是配建,其投融资主体均是各级政府,并且政府的资金压力都集中在建设期。随着城市建设的全面发展,政府在保障性住房建设上的可用资金并不充裕,并且现有模式能够吸引社会资金的渠道相当有限。保障性住房具有公共产品的一般特性,是一种准公共产品,BT融投资模式是国内外在基础设施建设融资过程中被广泛采用的一种模式,保障性住房与BT模式的巧妙结合,不但能够拓展我国保障性住房建设模式,吸引社会资金参与保障性住房建设,解决我国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压力,同时也有利民间资金增加投资机会,通过保障性住房建设带来的稳定收益,促进民间资本的进一步增长。保障性住房建设对政府而言既是一项艰巨的任务,也是一个重大的挑战;对民间资本而言是一个增加投资机会带来稳定收益的机会。只有在政府主导下,包括政府、房地产开发商、金融机构、民间资金本等相关各方共同努力,开拓创新,一定能在保障性住房建设模式和融资渠道上,探索出一条可持续发展之路,为保障性住房建设注入源源不断的资金活水,从而推动我国保障性住房建设蓬勃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