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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世界经济全球化形势的到来,资本的跨国并购已经成为国际直接投资的主要方式,全球范围内的资本流转已经成为现今国际经济的一个重要形势。中国在改革开放和加入WTO的形势下,引进外资也已经成为经济发展的一项重要内容,从吸引外资我们得到了资本、技术以及先进管理经验等一系列的好处,但随之而来的可能会对国家经济结构和产业安全等产生一系列的威胁,这些不安因素是现阶段研究国家安全审查制度最直接的原因。我国有关外资并购国家安全审查的内容在立法中也有涉及,但都是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有关这一内容的原则性的规定,欠缺实质性的可操作性。2007年通过的《反垄断法》第一次在法律中提及了对外资并购进行国家安全审查,随之而来的是国务院办公厅以通知的形式下发关于建立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安全审查制度以及商务部以规定的形式下发有关实施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安全审查制度,在一定程度上形成了我国对外资并购国家安全审查的基本架构。但这一架构在立法层次低,具体细节上存在的缺陷,难以从根本上解决外资并购中国家安全保障问题,这也就对我国外资并购国家安全审查制度的完善提出了要求。我国目前有关外资并购中的国家安全的概念还主要集中在国防安全这一传统范畴上,但是当前世界经济已经进入了一个信息高速发达的技术时代,伴随着技术发达而来的是跨国并购面临着更多产业安全和信息安全问题,如何利用外资并购国家安全审查这一制度来规避这些新风险、新不安因素,是我国外资并购国家安全审查制度在审查标准上急需要突破的内容。本文主要是在立足于我国外资并购国家安全审查制度的现状的基础上,结合有关发达国家或地区这一制度的成功运作经验,对我国外资并购国家安全审查已有内容中存在的不足以及未涉及内容的建构提出了一定的完善建议。第一部分主要是外资并购、国家安全以及国家安全审查这几个基本概念界定,通过外资并购国家安全审查制度设立的理论基础上论述外资并购国家安全审查存在的必要性;第二部分主要是从美国、日本、加拿大这些发达国家的外资并购国家安全审查制度的具体结构的分析来试图为我国外资并购国家安全审查制度的已有结构的完善和未来新内容的建立得到一定的启示;第三部分主要是通过结合发达国家外资并购国家安全审查制度的系统完善的机构并结合对我国现阶段的外资并购国家安全审查制度基本架构的研究来发现其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第四部分则是针对现行制度中存在的问题,就我国外资并购国家安全审查制度的未来发展完善提出了若干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