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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11月发布的《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中明确指出:“各级人民政府要加强对职业教育发展规划、资源配置、条件保障、政策措施的统筹管理,为职业教育提供强有力的公共服务和良好的发展环境”。此外,2010年7月发布的《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2010——2020年)》中指出,大力发展职业教育是推动经济发展、促进就业、改善民生、解决“三农”问题的重要途径,同时也是缓解劳动力供求结构矛盾的关键环节。高职院校开始把提高职教育教学质量作为重点,遵循“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的高职教育发展方针,切实推进高职院校的教育教学改革,大力推行工学结合、校企合作、顶岗实习的人才培养模式。由此可见,校企合作是高职教育的必由之路。实践能力的培养是高职院校人才培养的重点,越来越多广东省的高职院校意识到校企合作是提高实操能力、缩短学校与企业距离的重要方式,通过各种渠道将学生输送到专业对口企业进行顶岗实习或做毕业设计,实现实习与就业无缝对接。校企合作不仅需要学校和企业作为主体广泛参与,更需要政府的有力作为。政府应是高职院校校企合作的指导者、协调者和监督者,在校企合作过程中起着桥梁、纽带和导向的作用。为此,研究政府在广东省高职教育校企合作中的作用显得尤为重要,在政府主导下建立广东省高职院校校企合作长效机制,对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强化社会服务能力具有重要的意义。本文采用文献研究法、数据收集法、经验总结法、专家咨询、调查调研以及实践探索等研究方法,明确高职院校、校企合作的概念界定,总结广东省高职院校校企合作的现状与存在问题,通过借鉴国内外相关经验,运用新公共管理理论、公共部门绩效管理理论、政府职能理论、协同创新理论等作为本文的理论支撑,归纳出政府应在广东省高职院校校企合作中发挥组织协调、政策引导、经费投入保障、过程监督、评价激励等作用,以确保校企合作深入开展,校企双方在公共管理部门引导和支持下构建校企合作的长效发展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