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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造并上市后,国有股权能否像社会公众股一样上市流通?这是被中外经济理论界广为关注的焦点问题。 本文以国有资本理性经营的视角,对我国上市公司国有股权形成的背景、现状和其“一股独大”且不流通所导致的与社会公众股(流通股)的利益冲突和对公司绩效和股市功能的内在负效应进行了分析,从理论和实践的结合上论证了国有股权流通的必要性;通过对世界上曾有过国有化和私有化(甚至还在进行)经历的国家(无论西欧、东欧)的研究,联系我国国有企业改革过程的实际情况,阐明了私有化——国有化——私有化……是一个经济发展的动态过程,其每个具体环节的变化都取决于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从而探讨了国有股流通的可行性:通过对国有股减持方案的评析提出了国有股流通的方法选择;最后通过对政府职能资本的定义,提出从国家经营观出发建树国有资本“大流通”式经营架构的设想:政府职能资本经营过程是创造企业——出卖企业——再创造新企业——再出卖……的螺旋式地增长的动态过程,这是广义的流通,流通的是企业而不是产品,以使政府职能资本在宏观上引导市场,而不是在市场上与民争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