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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些年来,随着医学伦理学的不断发展,法学界、医学界对于知情同意理论及医方告知义务的规则进行了深入地研究和讨论,已基本形成较为完整的理论体系,并在相关的法律法规中做了相应的规定。然而,对于具有鲜明特色的中医医患关系中医方的告知义务应如何进行规制却一直缺乏足够的关注和研究。这就使得现实中患者在就诊中医时,常会感觉自己的知情权没有得到满足,却又无法找到相应的法律依据,这种现状极大地影响了我国中医医患关系的和谐发展。本文从中医的特殊性出发,对中医医患关系中医方的特殊告知义务进行讨论,分析了中医医方特殊告知义务的基本框架、告知义务是否适当履行的判断标准以及中医医方告知义务与中医药商业秘密保护之间的法律冲突等。本文除前言和结语外,全文分四个章节: 第一章确立中医医方告知义务特殊规则的理论基础及影响因素。首先介绍了中医医方告知义务的伦理基础和法律基础,然后重点剖析确立中医医方告知义务规则需要考虑的特殊影响因素。主要分析中医自身的特殊性,以及这种特殊性为何会影响到中医医方告知义务具有与西医告知义务的不同规则设置。这一部分内容是整篇论文的立论基础,为后文的中医医方告知义务的具体规则设置提供了论证前提。 第二章中医医方告知义务的基本框架。从中药处方的特殊告知义务的内容和相关西医信息的告知义务两个方面具体介绍中医医方告知义务的特殊内容。对中药处方告知的标准及相关西医信息告知义务的必要性、可行性及限度进行了深入的讨论。 第三章中医医方告知义务的判断标准探讨。首先,介绍现在学界的主要学说,并对其进行评析。然后结合中医的特点分析采用合理的医师标准说的原因,以及采用这一标准说需改善和完备之处。 第四章中医医方告知义务与中医药商业秘密保护间的冲突。从中医选择以商业秘密为主要保护方式的必要性入手,然后分析中医医方告知义务与商业秘密保护之间的法律冲突和价值冲突,最后为解决二者的冲突提出自己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