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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权的行使以获得必要的公司信息为前提,因此,保证股东充分获得公司信息对股东权的行使具有重要意义。法律为股东获得公司信息提供了种种渠道,股东质询权是其中之一。首先,本文通过对股东质询权制度原理的研究与探讨,总结出股东质询权的三个特征与三大功能,并且在此基础上对股东质询权的依据进行了研究,指出股东质询权的依据是股东知情权。其次,本文对股东质询权的行使进行了探讨,股东质询权的权利主体为公司股东,义务主体为董事会。股东质询权应该遵循法定程序行使,不得滥用。最后,本文对股东质询权的法律救济进行了讨论,认为股东质询权的法律救济方式主要有如下几种:强制咨询程序、撤销股东大会瑕疵决议之诉、损害赔偿之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