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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来水行业属于城市公用事业,随着改革开放的进一步深化,珠江三角洲地区经济的飞速发展,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对城市的基础性功能要求也越来越高。珠三角城市自来水行业面临着水资源出现紧张、用水量大、自来水供给呈现危机;供水管理效率低下、政府管制不力等问题,迫切地需要进行更大的发展和革新。目前珠三角落后的政府自来水行业管制体系已经与快速变化和发展的社会之间出现矛盾,如果问题得不到重视和有效解决,珠三角自来水行业将成为制约珠三角进一步经济成长和现代化过程中的关键性环节。
公用事业的政府管制理论自20世纪90年代引入中国以来,不少学者都作了理论的介绍,但大多数只停留在理论介绍的层面,少数以某一特定行业为研究对象的研究都集中在电信、电力行业。以自来水行业,特别是以珠三角城市的自来水行业为研究对象的研究成果还没有出现。本文将突破自来水行业研究局限于自然资源以及工程科学的角度,从公共政策角度、以政府管制政策为重点,探索出一条管制理论应用于在中国的公共产品上的新路径:在科学地分析我国特有的现状及借鉴外国的管制经验后,笔者认为应该在法律法规、产品质量、水源保持、危机预警等方面加强政府管理的力度,另一方面在准入资格、经营管理、融资等方面政府则应该淡化角色。
本文以珠三角城市自来水行业为研究对象提出相关的管制思路,体现出研究视角的多元性。笔者兼具法律与行政管理两个专业背景,在研究进特别注意法律制度的构建与完善,并在此基础上提出相关管制政策建议,具有较强可操作性和可移植性,对解决珠江三角洲地区自来水行业政府管制改革有着重大的指导意义,并对全国其它地区的自来水政府管制改革有现实借鉴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