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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随着我国环境事业的快速发展,公民的环境意识和权利意识普遍增强,由环境污染引发的环境侵权诉讼呈快速上升趋势。但令人遗憾的是,大量的环境侵权诉讼难以进入司法程序,很多环境污染案件被拒之门外。少量的能够侥幸进入诉讼程序的案件却又常常因为因果关系的问题,使原告难以获得胜诉。因果关系理论的混乱和传统因果关系理论的局限性无疑是导致此类诉讼难以获胜的最重要原因。产生于日本的疫学因果关系理论本着公平、正义的法律精神,不要求原告严格依照病理学上的要求做证明,只要能够证明疫学因果关系上规定的疫学四要件就可推定因果关系存在。因此,该理论大大减轻了原告的举证责任,值得我国引入和借鉴。本文拟从环境侵权对传统民事因果关系理论的挑战这一视角入手,采用比较分析、实证分析的方法,通过对疫学因果关系理论在国外和台湾地的运用与发展进行比较研究,并结合我国的立法和司法现状,对完善我国的疫学因果关系理论提出了方法与对策。
本文除引言、结论部分外,共分为四个部分,共计3.1万字。
第一部分:疫学因果关系理论的历史产生。该部分主要介绍了由于环境侵权的出现,对传统民事侵权法上的因果关系的理论提出了严峻挑战。针对传统因果关系理论的不足,各国纷纷提出很多新的因果关系推定理论来应对,疫学因果关系就是其中之一。在众多新的因果关系推定理论中,疫学因果关系理论由于更具有可操做性,而被广泛运用,在一定程度上有效解决了因果关系证明困难。在该部分还具体介绍了疫学因果关系的内涵及其确立的积极意义。
第二部分:疫学因果关系理论的运用与发展。它山之石,可以攻玉。该部分运用比较研究的方法,主要考察了疫学因果关系理论在日本、美国和台湾地区的运用与发展。通过详细分析这些国家和地区的案件判决,总结出疫学因果关系所蕴含的,更深的内在特性,由此,也给我国运用疫学疫学因果关系理论提供了启示。
第三部分:对疫学因果关系理论的评价。疫学因果关系理论毕竟只是一种因果关系推定理论,并非完美无瑕,本部分在肯定了疫学因果关系存在的价值和合理性的基础上,着重分析了疫学因果关系理论存在调查方法、个体性健康损害的适用上存在障碍、欠缺个案因果关系的审查过程及非特异性损害的适用上存在障碍的缺陷。对疫学因果关系理论作出了科学、客观、公正的评价。
第四部分:疫学因果关系理论在我国的适用及完善。该部分首先从我国的立法现状入手,指出了我国没有把疫学因果关系理论,纳入现有的法律体系中。接着从我国运用疫学因果关系理论的实务案例入手,分析出我国在实践中运用疫学因果关系理论存在对其基本内涵认识不清和缺乏系统性研究的问题。最后,针对这些问题提出了完善我国疫学因果关系理论的相关对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