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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现代信息科学技术的发展,互联网金融诞生了很多新型服务模式,很多商业机遇随之产生,金融业竞争格局产生前所未有的变化,但是相对于互联网金融业的发展和变革,与之相对应的互联网金融征信体系的发展却明显落后许多,大批量的网络信贷公司经营不善使得互联网金融个人征信法律制度存在的漏洞展现出来,长此以往不利于互联网金融行业的发展。目前,我国有关互联网金融个人征信行业的法律规范主要包括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地方性政府规章,已经初步形成了法律框架。但仍然还有许多不健全的地方需要改进和完善,才能达到规范不法征信行为、使互联网金融个人征信向正规化发展的目的。本文从互联网金融个人征信的概念、特征及法律关系入手,着眼于互联网金融个人征信法律制度存在的问题,分析并探讨了相应的完善建议。全文共分为三大部分。第一部分首先概述互联网金融个人征信的概念和特征,接着介绍互联网金融个人征信中存在的法律关系,分别包括信息提供者与征信机构的关系、征信机构与信息使用者的法律关系以及监管主体与征信机构的法律关系,之后介绍互联网金融个人征信的模式及规制的必要性。第二部分首先列举互联网金融个人征信领域的法律法规,然后在分析现行法规的基础上,归纳出互联网金融个人征信领域的四个问题:个人信用信息的采集行为不规范、个人信用信息的使用机制不完善、互联网金融个人征信监管制度不健全、互联网金融个人征信法律责任不完备。第三部分是根据上述问题,对应提出解决建议,分别是:通过严格规定个人信用信息的采集范围、取消一揽子授权、细化异议权的行使方式来完善个人信用信息的采集规则;通过建立机构与机构之间的信息共享制度、完善互联网金融个人征信行业标准制度、完善信息使用过程中的主体同意制度来规范个人信用信息的使用行为;通过成立自律监管组织、量化监管标准、建立多部门联动动态监管来加强互联网金融个人征信机构的监管;通过立法规定“信用权”、规定归责原则和举证责任、完善失信主体的法律责任来健全法律救济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