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冀东水泥永吉公司自2011年开始初期建设以来,逐步开始使用劳务派遣用工,随着建设期的结束而进入生产经营期,劳务派遣用工数量进一步增加,并曾经一度在生产岗位和一般管理岗位占据相当大的比例。在2012年底,总部股份公司倡导的生产组织模式改革大幅优化人员,人员优化以生产岗位为主,而当时永吉公司的劳务派遣人员绝大多数都分布在生产岗位,因此,劳务派遣用工人员成为改革初期的首批优化对象,并因此引发一系列的劳务用工纠纷、用工短缺问题和管理问题,也暴露了永吉公司在劳务用工管理上的缺陷,暗藏着多种劳务用工风险。作为一家生产性企业,公司的管理重点倾向于生产系统,公司各级领导多数是从生产岗位晋升、提拔,对职能管理部门的重视程度远低于生产部门,公司的职能管理水平相对较低,职能管理部门多是从事一些繁杂的事务性工作,尤其是作为人力资源管理部门的综合管理部,日常工作疲于应付大区委派的重复性工作(如各种统计报表的重复性填报),很少有时间顾及专业性的管理工作,再加上整个公司乃至大区都没有一名毕业于人力资源专业的人力资源管理者,因此,人力资源专业管理水平较低,此种情况的弊端在应对日益变化的劳务用工事务管理工作中暴露无遗,迫使永吉公司各级管理人员投入了过多的时间和精力去应付各种劳务用工问题,干扰了日常生产、管理工作的组织和进行。另外,针对劳务派遣国家频繁出台限制性的新法律、法规,劳务外包成为企业劳务用工方式的新选择,冀东水泥永吉公司的各级管理人员对于上述的两种劳务用工方式的实质与区别并不了解,对于两种劳务用工性质也没有明确的概念,因此既不能对选择合适的劳务用工方式提出针对性的意见及建议,也不能对管理权限范围内的劳务用工采取合适的、有针对性的管理方式,如何真正的实现业务外包成为摆在管理者面前的又一难题。如何从劳务派遣用工转变为真正的业务外包,避免“真派遣、假外包”的情况,正确规避劳务用工风险,规范永吉公司的劳务用工管理,也是是本文要探讨的问题。本文通过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中关于劳务问题的相关规定的研究,同时查阅大量关于劳务外包与劳务派遣方面的文章、资料,运用交易成本理论、企业核心能力理论,以冀东水泥永吉公司为对象,对其在2013、2014年劳务用工岗位(或业务)在劳务用工方式的选择、劳务用工日常管理情况和劳务公司的责任履行情况,进行分析研究,合理的划分劳务业务范围、选择正确的劳务用工方式、摸索出一套适合永吉公司的劳务用工改进、管理方案,提高专业管理水平。希望在方案的实施过程中,不断提高各级管理人员的劳务用工管理水平,做到保证企业无论选择劳务派遣还是选择劳务外包的用工方式,在实际执行时,做好其潜在风险的防范措施,以确保企业在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同时,使企业规避劳务用工风险,降低人工成本,实现降本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