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庙祠寺观是人们进行信仰活动的主要场所,也是古代祭祀和信仰文化的物质载体。剑川位于今大理白族自治州北部,与丽江市相接,是白、纳西、汉等民族文化的交汇地带。南诏建立初期,剑川所在区域一直被吐蕃控制,后归于南诏大理政权。元代,其所在的滇西仍在段氏为代表的地方土官势力管控之下。明洪武年间,剑川州始设流官,以此揭开了此地明清变局的序幕。而后在流官、移民和协营官兵的影响下,剑川州逐步开始了从制度到文化的变革。这一过程中,代表不同人群信仰文化的庙祠寺观被创建、重修或者改建、废弃,也最终形成了现今剑川的庙祠寺观的分布格局。本文在前人的研究基础上,借鉴区域社会史的研究方法,选取学术界区域信仰问题关注较少的剑川地区,立足于其所处的白、麽些、汉、藏等族群文化交汇带和明清剑川变革的实际,以明清时期剑川州的庙祠寺观与信仰为研究对象,形成以下认识:首先,通过表格和统计的方法将地方志记载的相关内容进行整理,描绘出明清经营剑川州的进程中,其庙祠寺观修建的变化过程。地方志记载中的剑川州佛寺修建的数量和范围都超过官方祠庙和民间神庙,这与本地白人自南诏大理以来就崇信佛教和明清剑川士人对佛寺和民间神庙的不同态度不无关系。同时,不同时期民间神庙的主体类型也呈现阶段特征。其次,收集整理庙祠寺观相关碑刻和文记并加以分析,探讨明清变局中不同时期主导庙祠寺观建设的信仰人群,以及他们所期望以此获得的政治利益和社会利益,明初土官利用佛寺巩固权力,之后流官将佛寺作为一种教化场所。士人群体在剑川祠庙寺观建设和神灵传说的传播上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他们在明清变局中利用文化和信仰的权力巩固自身地位、主导社会秩序和区域、族群的整合,并在此基础上描绘出既保持剑川白人文化底色,又符合“大一统”标准的地方历史文本。最后,通过一些具体的祠庙和神灵的变动来考察明清剑川信仰与社会的发展。福德龙女由佛教神灵转化为能够平定水患的民间神庙主神;中原汉地流行的崔府君信仰在剑川州落地生根,进而在地方志文本中形成代表当地风物的独特一景;清代古城隍庙的分建反映了官民之间的互动和剑川州各个坝子之间的联系和整合;民国初年剑川精英将白王仁果作为地方先贤之首也看出精英阶层在族群意识上的回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