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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以社会救助制度在湘西八县的反贫困实践为立论依据,以贫困农户的劳动力人群为研究对象,在阐释贫困、社会救助和就业援助基本概念的基础上,以个人缺陷理论和现代人力资本理论、生命周期理论和社会风险管理理论、国外社会救助制度的历史演进与改革发展的重点取向为理论基础和制度依循,针对贫困地区农村的贫困状况及其与低收入水平就业的高度相关性,深入剖析了贫困地区农村社会救助体系中就业援助制度的缺失问题及其成因;分别从农业资源匮乏性贫困的解救、农民收入增长来源的根本性变化、贫困人口融入劳动力市场的措施、就业竞争走向实质公平的基本途径以及生态环境恢复与维护的长效机制等方面,描述了贫困地区农村反贫困实践对就业援助制度的期待;指出无论是对于贫困劳动力人群还是其家庭,有效就业都是摆脱贫困和消除依赖性的可靠途径,设计就业援助的对象应该包容贫困地区农村贫困劳动力人群。据此探析了贫困地区农村就业援助制度的原则,并对贫困地区农村就业援助制度进行了针对性的功能定位,进而依据《就业促进法》,从战略高度和策略维度探讨了贫困地区农村就业援助制度的内容及措施,即从社会救助制度结构、公共财政支持政策等方面明确提出了贫困地区农村就业援助实施的条件性内容及措施;从职业技能培训专项救助、教育救助项目、职业教育培训能力等方面提出了贫困地区农村就业援助的能力性内容及措施;最后,提出了开展就业指导、职业介绍和保障服务援助,实行国家促进市场就业与安置就业、政府帮助自主创业与开发就业岗位相结合的就业保障机制,从而明确了贫困地区农村就业援助的机会性内容及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