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品犯罪中毒品数量认定问题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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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品犯罪是围绕着毒品形成的一类特殊的刑事犯罪。在实际审理毒品犯罪案件的过程中,对毒品数量的认定方面还是有一些问题存在争议且亟待完善,特别是最近几年,随着社会和制毒技术的不断发展,各种新型毒品开始涌现,对于毒品的数量认定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为禁毒工作带来了新的挑战。2019年召开的第七次全国刑事审判工作会议要求毒品犯罪要坚持从严惩处与精准打击并重。在此精神的要求下,对于毒品数量的认定也应不断细化与完善。文章第一部分主要介绍毒品犯罪中毒品数量认定的内涵与价值。首先详细地介绍了在毒品数量的认定对于毒品犯罪的定罪以及量刑所带来的影响。然后对毒品数量的认定在打击毒品犯罪问题中的价值进行了叙述,为本次毒品数量认定问题研究提供了价值和意义的支撑。文章第二部分探讨毒品犯罪中毒品数量认定的现状,包括从静态、应然上来看毒品犯罪中毒品数量认定的规范现状与从动态、实然上来看司法实践中对毒品数量认定的现状。在毒品犯罪中毒品数量认定的规范现状中包括法律法规中毒品数量认定的现状、其他文件中的规定现状。司法实践中对毒品数量认定的现状是基于对桂林市两级法院2020年一审毒品犯罪案件裁判的文本分析,首先对毒品犯罪裁判文书进行分析,从毒品犯罪案件罪名种类情况、毒品犯罪中主要毒品种类情况、个案中的毒品犯罪中毒品种类数量情况、未查获毒品实物时毒品类型与司法适用情况四个方面分析现状。通过了解当今毒品犯罪中毒品数量认定的现状,才能对现状进行全面分析,找到在毒品数量认定的认定中存在的问题以及研究的方向,并提出有针对性的解决方法,从而完善毒品数量认定规则。文章第三部分围绕着现有的毒品数量认定中所暴露出来的问题进行了分析。主要存在四个方面的问题:一是毒品数量认定规范不完善。二是传统的重量认定型模式忽略毒品含量考量,包括忽略毒品纯度的弊端、忽略混合型毒品中毒品种类的弊端。三是未查获毒品实物时毒品数量认定困难,包括毒品实物灭失后难以认定其数量、对未查获毒品实物数量认定的规范不完善。四是有吸毒情节的被告人合理吸食量被忽略。文章第四部分对上述产生毒品犯罪中毒品数量认定问题的原因进行分析。原因主要有四点:毒品数量认定依据多样化、实行不以纯度折算的重量型毒品数量认定模式、毒品数量认定方式受是否查获毒品实物影响、毒品数量认定不考虑被告人的合理吸食量等四个主要原因。文章第五部分阐述了毒品犯罪中毒品数量认定的完善途径。一是整合毒品数量认定规范,包括增强立法的前瞻性、进一步细化现有法律规范、制定系统化认定标准。二是构建毒品纯度与毒品重量复合认定模式,首先对其他国家在毒品数量认定方面的做法进行了研究与分析。包括美国、澳大利亚的重量模式认定型模式和英国、泰国的纯度折算型模式。然后对其他国家在实际的司法实践中所获得的经验以及成果进行了借鉴。包括重视毒品纯度在毒品数量认定中的作用和完善毒品认定和折算规范。在对其他国家已有的实践经验以及相关理论的基础之上,结合我们国家的实际情况,建议构建毒品纯度与毒品重量复合认定模式。其内容包括毒品纯度方面:优先鉴定,毒品重量方面:同类折算与异类并罚,同类折算与异类并罚中包括同类折算与异类并罚基本概念(对同类折算、异类并罚的说明)、同类折算与异类并罚的理论依据(法律依据、罪数依据、罪责刑相适应依据、量刑规范化依据)、同类折算与异类并罚的实现路径(整合毒品数量认定折算规则、明确六大种类毒品的代表毒品在立法上的依据、将同类折算与异类并罚的原则写入刑法)。三是进一步规范未查获毒品实物时毒品数量认定标准,通过强化证据认定的作用、裁判文书明确标注未查获毒品实物的毒品情况、建立互联互通的毒品数据库三种完善方法去对毒品的数量进行认定等。四是通过明确贩卖毒品罪既遂标准以优化毒品数量认定规则,对在实际运用过程中毒品犯罪既遂标准进行了清晰的界定,同时将该标准应用到吸毒人员所涉及到的贩卖毒品案件中毒品数量认定问题中,在实际案件办理时,将其所吸食消耗的毒品数量排除在毒品犯罪认定的数量之外,使得相关部门对毒品数量的认定能够更加精确,更加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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