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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福是人们的永恒追求,也是古今中外人们探讨的重大课题。在中国传统文化中,儒释道认为幸福就是“德”“乐”,并主张“修身养性”、“知足”、“见心识性”等反求诸己式的方式来追求幸福。在西方,快乐论者认为“幸福是快乐”;理性主义者认为“幸福是德性”;宗教神学家认为“幸福只存在于天堂”;客观主义者认为“幸福是需要、欲望的满足”。不同于以往哲学家们思辨式的幸福观,马克思主义的幸福观以实践为基础,强调现实的个人是幸福的主体,通过创造性实践劳动来改变人的自身和外在生存环境,摆脱劳动异化状态,追求人的全面发展和自由解放;进而提出建立追求幸福的终极目标——共产主义社会。 马克思主义幸福观告诉人们,幸福既是一种现实,更是一种可能;可能性的幸福转变为现实性的幸福,需要人们不断斗争、劳动、创造。这提示人们与其谈论“什么是幸福”,不如探讨“如何追求幸福”。如何追求幸福的问题,就是幸福的可能性及其向现实转化的问题。这是关于幸福问题的一种观念上的变革或转换。因为幸福是什么的问题,为人们经常谈论并熟悉;然而,幸福的追求即可能性问题,却少有人去思考,还未见学术界有论及。因此,笔者在马克思主义幸福思想的指导下,对幸福问题进行可能性的研究,对幸福进行释义以及历史考察,对幸福的可能性进行本质内涵分析,同时对幸福的可能性与现实性的关系以及二者之间转化的条件、实践原则进行探析,以便为人们更好地理解幸福问题提供科学具体的思路和结论。这科学具体的思路和结论为:在可能性视野下,幸福是一种追求,是不满足于平淡生活的人所追求的幸福,是在幸福的基础上要追求的更高的幸福,是在不幸的情况下化逆境为机遇进而获得顺境的幸福。为推动可能性幸福向现实性幸福转化,必须正确认识自我,选择合适的人生目标;积极努力进取,追求全面幸福;权衡取舍利弊,追求更高幸福;辩证看待现实,警惕幸福的逆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