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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是农业经济发展的基础,是农民赖以生存的物质生产资料,关系着九亿多农民的生存发展。自改革开放以后,南胡林村开始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南胡林村,作为河北省一个普通又有代表性的村落,梳理其集体土地产权的演变脉络,探究其集体土地产权现状,探寻其集体土地产权对经济的影响,解读其集体土地产权的问题和成因,有利于为集体土地产权制度改革提供启示,使农村集体土地产权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更好地相适应,成为一个重要的研究。南胡林村的集体土地产权代表性体现在,地处中西部地区、农户分散经营、农业收益低。当前的发展状况是:集体土地产权部分转移和权能分离、集体土地所有权主体类型多样、集体土地使用权弱化。南胡林村集体土地产权形式使使用权具有稳定性和主体选择多样性,因此促进了南胡林村村民收入增加和第二产业的快速发展。于此同时也出现了所有权全能欠缺、使用权碎片化、经营权流转缓慢和征地租地过程中补偿不合理等问题,导致村庄农业发展缓慢、影响了土地市场功能发挥、农村不和谐因素增加。出现这些问题的原因主要是:农村集体土地产权相关法律不健全、当地政府征地过程中行为偏失和村委会在土地承包经营中行为不当。着力解决其集体土地产权问题为我国农村土地问题改革提供启示。国家要健全土地产权相关法律,在坚持稳定和完善集体所有制的前提下,坚持“三权分置”、不断完善土地征收制度和土地承包经营流转制度;当地政府必须通过规范集体土地征用行为和向“服务型”政府职能转化来正确行使有关土地管理的权力;村委会要严格执行集体土地产权相关政策,坚持民主协商,规范经营管理集体土地职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