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政府采购协议》(Government Procurement Agreement,简称GPA)是世界贸易组织附件之一,也是促成开放政府采购市场以实现全球经济一体化与贸易自由化的一项多边协议,这意味着并非所有的WTO成员方都是协议的缔约方。目前该协议有15个缔约方,包括43个国家、地区和组织,其中绝大数为发达经济体,因此也被称为“富国俱乐部”。我国早在签署加入WTO协议时,便承诺会尽快启动加入GPA谈判。2002年2月,我国申请成为GPA观察员。全球金融危机爆发后,在西方各国联手施压下,我国也出于尽快实现走出去的战略目标这一考量,于2007年底,正式启动加入GPA谈判并提交了初步出价,迄今已提交了六份出价清单。加入GPA既是对我国政府采购法治化、政策化、信息化等方面的挑战,又为国内产业转型、民企发展、廉政改革带来契机。结合GPA谈判,研究我国政府采购开放问题与对策,抓住机遇、应对挑战。 本文以政府采购理论为基础,通过剖析政府采购制度的历史沿革、GPA以及相关国际规则的发展规律,对比分析国际规则与我国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主要差异,系统全面地阐释了我国政府采购所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相应的解决对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