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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代中国,乡村问题的核心是农民问题,而农民问题的核心则是土地问题;如何解决农民的土地问题是改造乡村社会乃至整个国家的关键。许多政治家、革命家都对此进行了深入的探讨,并试图解决这个难题。从太平天国的《天朝田亩制度》到孙中山先生的“耕者有其田”,再到共产党领导的土地革命、抗战时期的减租减息、解放战争时期及建国初期的土地改革,其核心就是要解决农民的土地问题。抗战时期实行的减租减息的政策,是在特定的历史条件下实行的一种特殊的土地政策,它含有革命和改良双重性质,是对在中国存在了两千多年的封建生产关系的改良,其革命性表现在致力于解放生产力这一根本原则。执行这个政策,虽没有彻底解决土地问题,但仍在政治上动摇了封建统治,在经济上削弱了封建剥削,具有解放和发展生产力的社会作用。因此,研究抗日战争时期我党在农村实行的减租减息政策以及由此所引起的社会变迁,总结历史的经验教训,对于中国近现代历史研究的完善,有重要的学术意义和现实意义。本文以淮北抗日根据地为个案,力图通过对根据地的减租减息以及由此引起的社会变迁的探讨,达到窥斑见豹之目的。也希望在总结历史经验教训的同时,为当前的农村改革提供一定的历史借鉴。根据地的减租减息政策,赢得了农民群众的广泛支持,极大地调动了根据地农民的积极性,解放和发展了根据地的生产力。推动了根据地社会在经济、社会结构、社会生活、社会意识和精神状态等方面发生一系列变化,引发了整个根据地社会的深刻变革: 乡村的土地逐渐向中、贫农手中分散,为日后土地改革中进一步彻底解决土地问题创造了极为有利的条件和前提;阶级结构也在悄悄的发生变化,乡村的两极地主和贫、雇农的数量逐渐减少,中农及富农阶层明显扩大,过去农村阶级结构中的两极分化格局,向“两头小,中间大”的格局转化,形成一种纺锤形的阶级结构。这种结构对于根据地政权的稳定、巩固和扩大,无疑具有极为重要的作用。造就了一大批扎根群众的农村基层干部,从根本上改变了地主乡绅把持基层政权的情况,彻底改造了基层政权,使其成为以农民基本群众为主体的抗日民主政权。根据地的社会组织结构发生了彻底的改变,传统的以宗教、家族、血缘及各种帮会组织为基础的社会组织随着减租减息的进行,完全被新建立的农救会、工救会、青救会、妇救会等群众组织所取代。这不仅极大地推动了中国乡村社会的组织化进程,为抗日战争的胜利乃至于解放战争的胜利,奠定了坚固的组织基础和社会基础,而且对此后中国的乡村社会组织结构的发展,也产生了深远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