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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洪武年间故元官兵归附明朝,他们被安插在内地卫所中,因中原王朝对蒙古族官兵称作“鞑靼”,故这部分人被称作“鞑官”,但随着归附明朝的故元官兵不断增多,这其中就不仅有蒙古族,还包括了色目人、回回人、女真人等诸多少数民族官兵,洪武朝对于归附的故元官兵一般都将其编入军籍,承担军役。但到永乐仁宣时期随着明蒙关系的变化,出于战略需要,对于自愿内迁的鞑靼、女真首领则采取了安置“优养”政策。他们寄居在卫所中,明朝授其官职让其食俸,俸禄由卫所代支,给予屯田,既无军役也无赋役,他们不属于军户,子孙还可以世袭官职且不需“比试”。永乐以后的明朝文献所称“鞑官”主要是指这部分人。正统之后,史籍记载中“鞑官”一词多写作“达官”。明代保定位于畿辅重地,成为安置、安插达官的重要地区之一,保定达官及其所带军队因战斗力强,还多被朝廷征用,参与征战。嘉靖年间随着营兵制的推行,保定的达官军编为保定忠顺营,达官及其所领军队逐渐纳入国家军事体系之中,成为明朝国家军队的一部分,进行边关防御,执行京操任务。其特殊的身份优势逐渐弱化,因优养而不断庞大的达官及其家族群体也随着时间的推移而融合于当地。纵观保定达官在明朝的变迁,从优养的待遇到身份淡化,他们同当地汉族多处于交融状态,但终汇入民族融合的历史长河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