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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安全,作为一项与人民群众息息相关的重要民生工程,已经得到了国家的高度重视。随着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的不断深入、人们群众生活水平的不断提升,社会及人民群众对于药品安全性的期望日益增强。面对市场经济的活跃、药品较大利润的诱惑、城市发展水平的不平衡,药品质量安全迎来了更加严峻的考验。同时医药新型产业的发展、医药高端技术的创新,也给药品安全监管带来了新的挑战。 进一步加强地方政府药品安全监管工作,既是新形势所需,更是保障群众用药安全之良策。因此,建立和完善一套符合监管实际且行之有效的地方政府药品安全长效监管体系势在必行。 本文通过借鉴国内外理论研究成果和监管经验,进一步剖析我国地方政府药品安全监管现状、问题及其原因,以深圳市宝安区药品安全全过程监管实践为缩影,研究探索符合地方政府工作实际的药品安全监管机制,从建立健全药品安全责任体系、建立健全药品安全全过程监管体系、推进药品安全社会管理体系、构筑药品产业发展新体系、探索建立药品安全信用体系及建立药品安全风险管理体系六个方面对完善我国药品安全监管机制提出对策,从而构建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协同、行业自律、公众参与的药品安全监管新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