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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新型政党制度是从中国的土壤里生长出来的,与西方发达资本主义国家两党制、多党制和社会主义国家一党制有着明显的区别、具有自身独特优势的政党制度。其以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为核心,以宪法、政协章程和相关条例为基本遵循,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为组织平台,规范着包括中国共产党、八大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在内的多个主体的政治行为,在我国政治生活中发挥着独特优势作用。我国新型政党制度的发展大致经历了四个时期。新型政党制度萌芽于新民主主革命时期,这一时期通过长期的实践探索,中国共产党建立了广泛的统一战线,并总结了一党制的经验教训,为我国新型政党制度的形成奠定了基础;新中国成立后到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前是初步探索期,我国新型政党制度正式确立并经历了曲折发展;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到十八大前是规范发展期,新型政党制度步入制度化、法治化、程序化发展阶段;十八大以后我国新型政党制度进入发展完善期,新型政党制度深入发展。我国新型政党制度的形成发展具有自身的理论逻辑、历史逻辑和现实逻辑。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政党理论和中国共产党几代中央领导集体关于多党合作政治协商的思想是我国新型政党制度生成的理论逻辑。多党合作政治协商的中国传统政治文化、中国共产党在革命和建设中长期实践的升华是我国新型政党制度里存在的历史逻辑。从现实逻辑看,坚持和完善新型政党制度是我国社会发展带来阶层分化的客观要求,是推动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发展的必然要求,是提高中国共产党治国理政能力的现实要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坚持和完善我国新型政党制度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和实践价值。从理论角度看,我国新型政党制度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政党理论,在世界政党政治中逐渐形成了自身的中国特色政党制度话语范畴,为世界政党制度的发展贡献了中国智慧和中国方案。从实践角度看,坚持和完善新型政党制度有利于实现人民民主,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有利于维护我国政治稳定,促进我国社会和谐发展;有利于将我国新型政党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推动我国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