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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反向抵押贷款发展至今,在国外已成为解决一部分老年人现金贫困,改善老年人福利的一款重要的房产金融产品。目前,我国住房反向抵押贷款还处于理论的论证阶段。从上世纪末至今,我国学者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从住房反向抵押贷款的运营、风险控制、实施条件及可行性等方面做了相关研究。住房反向抵押贷款在我国还是一个新生事物,在实践方面发展得相对缓慢。究其实践进程迟缓的原因在于发展住房反向抵押贷款的不确定因素很多,各关联方的参与积极性不高,尤其本应是作为住房抵押贷款的发起者和规则的制定者的政府部门和金融机构参与积极性不高。在我国,金融机构进行股份制改革后,政府在金融机构的角色是以国有控股或参股的形式存在,也就是说政府部门在金融机构中起到了主导地位。政府部门作为住房反向抵押贷款的重要参与者,但是目前广泛存在参与的广度和深度都有待进一步提高。作为社会的管理者、公共服务的提供者、公共政策的制定者和执行者,探索和发展适合我国实际需要的住房反向抵押贷款是政府落实其自身责任的重要体现。本文在我国人口老龄化的大背景下,结合住房反向抵押贷款的基本理论,从其产品特性、风险防范、业务规范等方面,对我国发展住房反向抵押贷款中的政府责任进行分析。同时结合国外的实践经验,对外国开展住房反向抵押贷款的政府责任进行梳理,提出我国发展住房反向抵押贷款政府责任的对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