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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社会转型的重要表现之一是实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市场经济的发展要求政府必须淡化和退出某些公共领域,通过引入市场化来解决公共产品的生产和供应。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允许社会资本通过特许经营等方式参与城市基础设施投资和运营,国务院、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出台了一系列鼓励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政策文件。各地政府部门也制定了相应的规范文件,PPP在中国的发展逐步被纳入了法治化进程中。PPP模式所带来的“共建、共治、共享”的合作精神可能成为破解改革难题、打破市场壁垒、促进政府转型、建设法治国家的契机。同时,政府与社会资本在公共服务领域的合作对传统理念与制度造成了冲击,将直接导致法律思维和制度安排的巨大变化。从PPP发展的实践情况观之,我国PPP模式的法律制度供给的严重不足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PPP模式优势的发挥,但硬法的缺位和局限给PPP软法的生成和发展提供了空间,可以说,软法直接推动了PPP模式的落地和发展。PPP软法治理已经是PPP领域的现状,但是受我国法律和制度环境以及现实诸多问题的影响,PPP软法治理也存在许多不足。本文希望通过对当前PPP软法治理的现状进行问题分析,探索完善PPP软法治理的法治路向。本文围绕PPP软法治理分四个部分进行论述:第一部分从PPP模式和软法治理的基本概念出发,阐述了PPP软法治理的优势和意义。首先,这部分对PPP的概念、特征进行了阐释,并在此基础上,从PPP参与主体利益失衡的角度出发,分析了PPP的正外部性和负外部性。其次,由软法的定义导出PPP软法治理,即基于软法对PPP进行治理,涉及PPP领域中软法规范的制定和实施。再次,结合PPP模式的特征和实践需求,指出PPP软法治理的优势在于其回应性、灵活性和协商性等。软法治理对PPP模式的实践的意义在于:弥补硬法治理缺陷、培育高效行业自律机制、提高公众参与程度、构建利益协调机制。第二部分探讨了我国PPP软法治理的理论基础和现实基础,分析我国PPP软法治理的可能性和必要性。这部分首先以公共治理论、政府与市场关系理论、辅助性准则和比例原则构建了PPP软法治理的理论基础;其次,通过对我国PPP模式的运行现状和目前的法律框架的考察,分析了PPP领域中单一硬法治理存在的缺陷,并指出这些缺陷对PPP模式的发展造成了不利影响;再次,从PPP模式内在的合作属性、制度需求及正外部性出发,阐释了软法治理与PPP模式的内在契合性。第三部分以实证分析的方法对我国PPP软法治理的现状进行考察,以问题视角挖掘我国PPP软法规范创制和实施中存在的缺陷和不足。这部分概括和分析了我国PPP领域的软法规范,提出弹性法条、PPP政策、自律规范和专业标准等构成了PPP软法治理的规范体系,并通过特有的运作机制得到了实施,在实践中具有极强的实效性。同时,这部分还从多个角度审视了PPP软法治理存在的问题,包括软法规范自身的非理性、软法规范供给不足、实施机制存在缺陷、争议解决机制不足的问题。第四部分综合了全文的论证和思路,提出PPP软法治理的法治路向。在宏观层面,PPP软法治理必须确立保障公共利益的价值目标。在微观层面,需要完善PPP软法的制度供给,健全PPP软法的运作机制,构建PPP领域软法、硬法互补、对接的混合法治理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