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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德全于清末先后署理齐齐哈尔副都统以及黑龙江将军、巡抚,在黑龙江主政四年多期间,他稳步举办各项新政事业,推进了黑龙江社会的近代化进程。但受主、客条件的限制,其在黑龙江举办的新政也有着明显的局限性。本文对相关情况进行考察。除绪论之外,设置七个部分。第一部分从主、客观两方面分析程德全在黑龙江实行新政的背景、原因。第二部分考察所推行的行政改革,具体分整顿吏治、官制改革和确立司法官制。通过这一层面的改革,初步构建起具有资产阶级三权分立雏形的新的行省体制,在一定程度上刷新了吏治,培养了一批新式行政人才,开启了清末地方政治改革的先河。第三部分内容是移民实边和振兴实业方面。论述了程德全在黑龙江兴的垦荒情况和取得的成效及创办广信公司、发展工业、农业、矿业、交通、邮政和振兴商业,这初步启动了该省经济近代化。第四部分则介绍司法、警政和军事变革。司法改革促进了司法体制的近代化,警政革新加强了有效统治,统一军制、编练新军增强了黑龙江防务。第五部分则考察了教育改革的情况。揭示出通过兴办小学教育、实业教育、女学教育而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为黑龙江社会由传统向现代转型奠定了文化基础。第六部分陈述和分析程德全对宪政的筹议,显示出他提倡宪政改革的积极性和较为进步的见识,体现了他的开明。总之,上述这五个部分,分项对程德全在黑龙江推行新政的情况进行了审视,综合起来,即可见其人与清末黑龙江地区新政密切关联的大概。最后的第七部分对程德全在黑龙江推行新政的情况进行总体评价,分析了其积极作用和局限性,并指出由于财政困窘,治安混乱,致使黑龙江新政在实施过程中困难重重,举步维艰,这限制了新政事业的深入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