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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征信业务在国外已经存在了将近200年了,个人征信在我国虽然自古就有,但真正大规模商业化是最近几十年的事儿。随着时间进入21世纪,我国个人征信市场开始快速发展,央行征信中心搭建国家级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并以较快的速度覆盖我国较多的信息主体,使得信用交易有了可以参考的信息。这种信用交易在互联网金融的爆发中得到了空前的发展,在积累大量信用数据的同时也催生出多家从事个人征信业务的公司,这些公司利用大数据技术,以商业征信需求为导向,开发出了丰富的征信产品满足各种商业化的信用数据需求。但是,我国个人征信市场在大数据环境、互联网金融的刺激下,经历了一段试点摸索的阶段,商业效率的内在要求使得个人征信机构在开展个人征信业务的时候忽略了个人信息保护,在个人征信数据采集和使用的边界方面存在较大的问题。个人征信监管机构在个人征信的牌照发放方面也趋于谨慎,到目前为止也就给百行征信发放了市场化的个人征信牌照,从而形成了“央行征信+百行征信”这样的“政府+市场”的双轮驱动的征信模式,但是个人征信的相应监管政策未作出相应创新,使得市场化征信机构在探索市场化、商业化的过程当中方向不清,发展缓慢。本文通过分析国内外征信模式的优缺点来试着回答适应我国个人征信的模式,并结合大数据特点,说明大数据对于我国当前个人征信市场带来的巨大影响,从而在当前监管政策下尝试探索适应不同征信模式的数据采集和使用边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