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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运用语料库对比方法,以Halliday的功能语法理论中的情态理论和Fowler提出的五种情态分类方法为基础,借助Antconc, Visual FoxPro与SPSS软件,对海商法与基于英语本族语者语料库(BROWN语料库)中的情态动词的情态类型与情态值进行分析,旨在探求两个语料的句子中所用情态动词是否有区别,以及产生区别的原因。研究表明,海商法英语所运用的情态动词类型均为表达职责、义务以及要求等意愿的高情态值的情态动词,而一般英语(BROWN语料库)往往使用中等情态值的情态动词。这是因为法律英语的语言比较严谨、准确,这样才会尽量避免引起歧义。通过分析,本论文证明对海商法情态动词情态的研究是有益可行的,它能够有效地减少海商法翻译者与学习者对海商法条款的内容的错误理解而造成的误译。